邢台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8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浏览次数:185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邢台市供销合作社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邢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做出应有贡献。

(一)加强主动公开。2022年,我单位在市政府网站更新信息量为87条,及时公开了本部门的各项动态要情,公开领导活动,项目进展,帮助群众进一步了解我单位工作情况,有利于打造为农助农新形象。严格按照要求,在市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本部门的预决算情况,进一步优化财政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宣传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积极规范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对我市农村产权交易情况进行了宣传公开,实现更好宣传效果。针对收到的一份政协提案,在按照规定完成本年度政协提案的复文工作后,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确保回复满意度,并在政务公开板块进行了公开,畅通沟通渠道。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按照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办理。2022年我单位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及政务新媒体的信息保障,持续加大政府网站信息管理日常监管力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统一规范部门网站栏目设置,优化完善功能,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实效。主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信息传播,开设微信公众号1个,名称为“邢台供销”,整体运行情况良好。2022年共计发布信息567余条,累计发布192天,涵盖了党的建设、领导动态、县区工作、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防汛防护、疫情防控等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邢台市供销系统全年工作情况。同时始终坚持发挥全省新媒体矩阵联动和工作协同的作用,及时转载推荐转发的信息,起到良好效果。积极参与省政府组织策划的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宣传测评等活动,积极宣传推广省市政府微信平台。

(五)强化监督保障。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将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细化,责任到人,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细化落实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同时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供销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需要加强,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二是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强,工作创新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形式要更加丰富。

2023年,市供销社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围绕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确保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活动。三是更加重视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信息安全,更牢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政务公开需求与安全保密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安全、更稳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邢台市供销合作社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邢台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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