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2-08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58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本年报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319-2255599.
    一、概述
    根据河北省政府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及省建设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布署,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经过全局的共同努力,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邢台房地产信息网" 上,主动公开信息196条,其中政府文件8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10条 ,工作动态类信息78条;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公开信息54条;政务公开栏、公示栏、电子屏等形式公开信息200条。2010年共公开信息45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开辟资料索取点、设立宣传站等,形成多渠道公开、统一受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09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
    2009年度我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有待加强,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服务,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