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原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7-12-18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报告、信息统计表的通知》要求,对照《邢台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邢政办字〔2017〕)39号、《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邢政办字〔2017〕)41号具体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责任

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办公室为承办部门,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制定了《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制定了保密审核、依申请公开、动态管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保障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规范公开程序。

二、落实“五公开”原则,拓展政务公开范围

(一)按照“五公开”要求,规范公文办理及会议办理程序

积极开展“五公开”相关工作,将“五公开”融入公文及会议办理程序,调整公文印制、发布、审批及会议审批流程,使公文及会议管理成为“五公开”常态化工作。

(二)制定主动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将我局行政类及业务类各项信息列入公开目录,动态公开各项政务信息,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及时公开信息,2017年截至目前,通过“邢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国邢台”、“邢台房地产信息网”等网络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10条,其中政策文件累信息5条,公示公告类35条,业务类信息 37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3条,其他动态公开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25条;通过大厅电子屏、触摸屏公开住房保障、房产交易等政务信息38条。

(三)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明确受理部门,畅通受理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依申请公开受理件整理归档并进行造册归档。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理质量,规范答复口径,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目前,2017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在时限内进行答复,答复满意率100%,无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一)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做好解读工作。

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特别是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通过网络、报纸、电子大屏公示、小区张贴、公开摇号等形式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加强宣传及解读工作,及时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

加强新闻发布会制度,制定了2017年度新闻发布计划表,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对公众关切热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进行政策解读及场解答,截至目前,已完成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工作的三次新闻发布会,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对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二)多形式收集群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热点。

在门户网站设立在线咨询投诉平台,房产交易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及意见箱,设立群众接待中心,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答或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明确回应时间,群众服务中心向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召集相关部门会商解决方案,及时做好回应引导工作。

四、创新服务模式,加强信息化服务平台

(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共计37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事项编码梳理完善工作,并按时完成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录入、发布工作。

(二)多措并举,提质信息化服务

“政府信息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以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我局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针对与群众生活联系密切的相关业务,开发建设了信息化服务平台,更快捷、便利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

一是率先在全国推行房源核验网上预约服务。

为最大限度缩短房屋交易时间、更加快捷利企便民,市房管局已于6月15日全面启动了在房屋抵押、转让方面的网上预约服务措施。办事群众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业务系统、大厅服务台进行网上预约,房源核验是房屋交易的“准入口”,只有前置核验房源才能确保交易安全、有效规避风险。房源核验预约服务的启动,进一步优化了房产交易业务流程,最大限度地缩短了房屋交易时间,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群众只跑一次腿甚至不跑腿就可以完成房源核验,此项举措的推出得到办事群体、社会舆论的广泛好评,央视13套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于10月14日也对我局此项举措进行了报道。

二是搭建智慧房产APP,实现房产网上交易

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业务基础上,优化再造流程,融合了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出了“邢台智慧房管APP”,可实现房产交易与产权管理业务网上受理、网上选房、网上签约、网上预约、网上查询住房信息等,是集房产交易与产权管理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显著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有效解决房产交易过程环节多、排队多、时间长等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快捷、高效。

三是住房保障业务实现网上申请。

为进一步简化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流程,方便群众申请住房保障,畅通住房保障申请渠道。根据《邢台市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我局研发了住房保障网上申请审核平台软件,并于11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平台上线后,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可通过登录网站、手机APP办理住房保障资格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实物配租(市区保障性住房配租)申请三项业务。

五、2017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工作情况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实行了房地产项目网格化管理,落实责任到人。将市区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按街道划分成网格,将网格分解到人,对该网格内所有项目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卡死责任,统一制作了《购房温馨提示》,在各项目售楼部明显位置悬挂,向广大群众提示购房风险。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2017年5月中旬,联合市电视台进行了集中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四家违规开发企业进行了公开媒体曝光,并对房地产市场行政处罚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为构建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环境,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活动,并对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摸底排查,将已备案的15家中介机构和未备案的154家中介机构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在网上发布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依规经营的通告,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净化中介市场环境。同时,按照职能权限,将59家“黑中介”移交至市工商管理局处理。

(二)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

住房保障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建设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要求,对市本级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开竣工项目信息、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过程、轮侯退出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法规及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具体措施:

一是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制定措施、建立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市、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市、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加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发挥发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门户网站设立住房保障专栏,突出信息公开栏目。未设立门户网站的,要充分利用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

三是加强信息更新工作。按照统一规范、真实准确、及时更新的原则,准确规范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信息。年度建设计划和工作实施过程中,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调整或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的信息。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市、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布置辖区内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全面梳理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安居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现场核查与网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公开效果:

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布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省统一要求,市区和17个县(市、区)均在当地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或部门网站公布了当地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在新开工建设的和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树立信息公示牌,在已竣工项目设立永久性标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市住房保障规划、新出台的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文件,均在印发后第一时间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或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住房分配全过程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待租待售房源信息、配租配售结果和监督检查结果等内容定期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另外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让群众对保障住房分配结果进行监督。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透明度,也有助于广大城镇居民的监督,方便群众对保障性住房的了解。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做到了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主动公开,但公开事项还不够细化、不够全面。在2018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公示事项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多形式公开。二是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三是全面细致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深入推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