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邢东新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4      发布机构: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169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分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及公众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涉及主动公开信息,涉及行政审批类、行政处罚类、业务事项类及环保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同时,继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不断加大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没有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专门成立领导工作小组,科长、主管领导层层把关公开内容,做到全面公开、主动公开、规范公开、依法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严格遵循“先审后公开”和“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运用政府信息平台,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把关,切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进行,坚决杜绝信息公开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认真自查,我分局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格式不够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分局将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按照参加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在学习、交流中提高开展此项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邢东新区分局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docx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