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5      发布机构: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12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邢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邢台市红星街139号,邮编:054001,电话:3288308,传真:328833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科学技术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主动公开。一是五公开。通过局网站累计发布信息50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8条,政务动态信息411条,政务公开目录信息72条。局网站累计访问量达到2900万人次。二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部门网站及时公开所负责的重点领域信息,累计公开发布信息400条。开设“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专栏,累计发布信息458条。交办的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5件,其中主办11件,会办4件。在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与代表、委员“三见面”制度,办理情况均于1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一一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均表示非常满意,无异议,实现了见面率100%,满意度100%,答复率100%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流程,开设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积极做好市民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已按政务公开要求进行了答复。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2023年,市科技局共办理依申请的信息公开1件。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集中、及时公开《加快建设创新型邢台行动方案(2023—2027年)》《邢台市星创天地监测评估暂行办法2023—2025年)》《邢台市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办法2023-2025》《邢台市创新联合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023-2025)》、《邢台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2023-2030)》等规范性文件5篇,标注文件为有效状态,并进行有效性管理。

(四)建好公开平台。一是对局政府网站和邢台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并通过备案二是维护新媒体阵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要求,全面排查局系统内新媒体开设情况,按要求政务新媒体账号均在河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进行了备案。并未出现注销关停迁移更名等问题,并未开设,也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和与本职能无关的内容,严格保证发布内容日更新(休息日除外)三是加强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工作要求,局政府网站工作动态累计发布信息501条,“邢台科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655条。

(五)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将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细化,责任到人,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细化落实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积极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和检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发布还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三是公开信息的质量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4年,市科学技术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强化信息推送力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服务功能,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邢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