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5      发布机构: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63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主动公开。我中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咨询等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机制,持续提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稿件的编校水平,根据”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各处室、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数据同源,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邢台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和政务信息公开栏发布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公开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门户网站部分栏目的更新频率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及形式还有提升空间。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4年,我中心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提升。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结合职能职责,深化行政机关共性基础信息公开,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实、分类规范、更新及时。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积极协调督促机关各处室、单位,及时报送负责起草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采用图表图解、音视频等方式,丰富解读形式。

三是进一步提升政民交流互动水平。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积极了解服务对象多元化需求,主动提升服务保障品质,提高服务满意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综合服务中心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邢台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docx

邢台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