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1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32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邢台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邢台高质量发展,不断绘就“太行泉城、美丽邢台”新画卷。
(一)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市、县政府网站全年更新各类政府信息130023条;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3283条,其中各县(市、区)发布89289条,市政府各部门发布13994条;全市各政务新媒体发布领导活动、重要会议、政策措施等335896条;通过市、县两级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政策文件7129件;专栏公开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2575件。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全年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25件,办复率达到了100%;各地各部门共办理1308件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政策解读质效进一步提升。对以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进一步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文件起草部门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提升解读质量。积极开展“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宣传推广活动,在市、县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群众办事服务中心显著位置摆放易拉宝等宣传品,并通过35块户外显示大屏、中心客运站、390辆公交车电子屏、28家移动营业厅滚动播放、编发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办事群众进行宣传推广,共印发宣传彩页33000余张,易拉宝200余个,编发10万余条手机短信,30个汽车站牌展示,精准向1812家规上企业介绍平台招商引资、金融服务、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切实推动政策红利加快转化为经济红利和群众便利。
(四)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知卡》制度基础上,持续加大对文件公开审查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文件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和解读形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共对82件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公开属性进行了严格把关,督促公开62件,政策解读58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公开3部市政府现行有效规章,印发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对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标国办、省办平台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的“规章”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进行了功能提升,增加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以更利于群众查找和下载信息;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增加完善了子栏目,扩大了主动公开范围。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专栏中发布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切实做到标准统一、格式统一、功能统一。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监测平台作用,通过监测平台对全市行政机关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24小时的发布内容监测、账号管理和数据统计,有效防止各政务新媒体出现各类违规行为。
(六)监督保障进一步强化。认真做好我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督促作用,科学评价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活力;通过召开培训会、参与学习问答、座谈交流等途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各地各部门召开了全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以及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会,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组织全市各行政机关7万人次积极参加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参加人数位居全省前列;组织各地各部门积极参与省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征集和新媒体作品评选活动并获得奖项;通过政务新媒体积极转发上级政策信息,开展联动传播,全力做好政务新媒体服务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1 | 0 | 3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25 | 100 | 43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2906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67637 | ||
行政强制 | 1384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099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66 | 26 | 42 | 14 | 250 | 2 | 130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63 | 5 | 11 | 2 | 138 | 0 | 5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0 | 4 | 12 | 1 | 26 | 0 | 17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5 | 0 | 0 | 0 | 1 | 0 | 16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6 | 0 | 0 | 0 | 0 | 0 | 6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2 | 0 | 0 | 0 | 0 | 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4 | 0 | 7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82 | 12 | 14 | 11 | 56 | 2 | 47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2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3 | 0 | 0 | 0 | 3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4 | 0 | 4 | ||
3.其他 | 40 | 2 | 0 | 0 | 7 | 0 | 49 | ||
(七)总计 | 959 | 25 | 40 | 14 | 238 | 2 | 127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5 | 1 | 2 | 0 | 12 | 0 | 3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3 | 3 | 11 | 2 | 29 | 12 | 8 | 8 | 2 | 30 | 6 | 0 | 1 | 1 | 8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需要加强,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应多样化,需运用图解、动漫、一问一答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解读质效仍需加强。三是主动公开的精准性有待提高,应更加注重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信息需求。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政府公报、图书馆、档案馆、政务公开专区等多种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标准,继续围绕重点领域,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提升政策宣传解读水平。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依托“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强化政策精准推送,引导企业和群众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合理运用政策、配合执行政策,提高政策实效性。三是完善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工作,依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规范转载、实时更新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运维和监管责任,加强市政务新媒体监测平台管理机制,按照常态化监管要求开展定期抽查和年度考核。四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行政争议,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提高答复满意度。五是基层政务公开建设规范化。督促基层政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基层政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不断健全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和渠道,推动政务公开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六是注重教育培训。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活动,定期对本地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七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严格按照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分工要求,通过落实责任、建立台帐、倒排工期和定期检查,对各地各部门的督促指导力度持续加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除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收取了3650元信息处理费以外,全市其他各级各部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中,市政府办公室、信都区、任泽区被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秀组织单位”。
(三)襄都区报送的《以依申请公开推动主动公开》案例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