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09-03-30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2009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环保系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和 "双三十" 示范工程,统筹抓好城市和农村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服务,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目标:

――空气质量。邢台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20天以上,空气污染综合指数比上年下降10%,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滏阳河(大田庄桥断面)、滏阳新河(候庄桥断面)、滏东排河(城后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省控制目标,出市口水质好于入市口,清凉江(杨二庄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Ⅲ类。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朱庄水库(中心)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

――污染物排放。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3600吨和16100吨,削减比例分别为8%和12%。

一、以 "双三十" 减排示范工程为龙头,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程,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加强对 "双三十" 单位的调度和考核。对列入省 "双三十" 节能减排考核的沙河市、宁晋县、邢台县以及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奎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督导,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对列入省、市《 "十一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 "十一五" 环保规划》的减排重点项目抓好落实。对于市 "双三十" 单位逐一落实年度减排任务, 实行市级考核,健全动态管理档案,定期调度和通报,实现减排任务的时限化、工程化、具体化。

2、加大治污工程减排、结构调整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力度。加快重点治污工程项目建设,实行环保、发改、建设、电力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检查调度,坚持定期核查监察系数,定期通报。2009年10月底前,我市所有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装置并正常运行。加快钢铁、电力、建材、焦炭、造纸等重点耗能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2009年底前,对全市剩余的28座水泥机立窑全部进行关闭淘汰;沙河市拆除落后玻璃生产线100条;邢台县完成全县剩余的286座土石灰窑拆除任务。

3、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加强对全市66家国控、省控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联网设施的监管,保证正常稳定运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省 "双三十" 企业排污口增加视频监控,在电力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试行第三方运营。发挥环境监督员作用,2009年底前,所有重点企业都要持证排污,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达到国家和省排放标准。

二、以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为契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4、按照《河北省烟气排放设施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的实施范围、目标要求,取缔城镇建成区集中供热范围内分散的燃煤供热锅炉,推动4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施,4吨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改用清洁能源。

5、优化能源结构,严格煤炭管制。对市区高能耗、污染重的项目,积极落实 "退二进三" 、 "退城进郊" 政策。2009年,拆除市区集中供热区域内燃煤锅炉50台,建成区内所有饮食炉灶全部改用清洁能源。

6、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对建筑、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对位于市区内的煤场、矿场、料堆、灰堆,采取严格的抑制扬尘措施;巩固关停取缔市区周边所有污染严重的 "四小" 企业成果,严防反弹。

7、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检测和合格证制度,严禁无机动车尾气合格证车辆上路行驶。

三、以子牙河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快推动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

8、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要求内丘、临城6月底前通过环保验收,七里河、广宗、任县、隆尧、威县、临西、新河、巨鹿、柏乡6月底前建成,10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营。南和、平乡、大曹庄和临城8月底前建成,12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营。生活垃圾处理厂10月底前全部投运。2009年底前,所有已建成和新建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2008年以后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中水回用的达到一级标准的A标准。

9、认真落实《邢台市环境保护 "十一五" 规划》、《海河流域 "十一五" 水污染防治规划》、《邢台市子牙河水系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子牙河水系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把子牙河水系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大子牙河流域造纸、印染、化工、电镀、淀粉等废水重污染企业治理力度,开展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排查行动,逐县(市、区)、逐河流、逐超标河段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10、认真落实《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设置界标和警示标志,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控制和水质监测,严查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行为,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以 "百乡千村" 环境整治计划为切入点,努力深化农村环境保护

11、组织实施 "百乡千村" 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筛选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矛盾突出、污染危害大的农村环境问题做为试点,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专项整治。落实 "以奖促治" 和 "以奖代补" 的政策措施,推动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处理、畜禽养殖场(点)达标治理和生态创建等方面的优质示范工程。

12、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大农村企业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和关停无环保手续的小造纸、小化工、小制革、小电镀、小印染等。

13、进一步深化环保创建工作,全市30%的乡镇完成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争取完成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3个国家级生态村创建;争取完成1家国家或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申报;继续抓好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力争完成1家国家级和8家省级绿色单位创建任务。进一步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努力建设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试点工程。

五、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14、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和污泥违法处置问题,推进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安全处置,开展重点流域集中督查,加大对各类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后督察、公开曝光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15、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预警措施,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演练,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继续强化核技术利用和电磁类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全面推进落实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工作,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16、认真落实《邢台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实施方案》,在重点区域开展环境生态监察试点工作,依法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矿山生态、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的生态破坏行为和环境违法案件。

17、加大环保规划、计划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河北省环境保护 "十一五" 规划》、《邢台市环境保护 "十一五" 规划》等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8、积极椎进规划环评工作,建立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互推互促的硬性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 动态管理;开展建设项目试生产环保专项检查,强化限期验收,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构建审批、监管、验收三位一体的环评管理体系。

19、建立和完善环境执法考核评议制度,明确和落实执法职责,严肃追究环境监管失职责任。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河流主要控制断面水质不达标,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或企业,实行新上建设项目 "区域限批" 和 "企业限批" 。

六、以创新环境政策机制为载体,增强环保工作的动力与活力

20、进一步强化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市县长包河责任制,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子牙河流域继续推行跨县(市、区)断面目标考核并与财政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

21、逐步建立健全污染减排预警机制,对污染减排重点工程进展滞后、区域环境质量恶化,或者因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项目)快速增长等因素,引起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长幅度较大的县(市、区)和 "双三十" 单位,实行污染减排预警。  

22、继续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2009年7月开始,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收费标准分别提升到1.26元/公斤、1.40元/公斤。  

七、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环保服务职能

23、认真落实省、市委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 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服务工作,极在技术和政策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指导,积极践行环评 "七项承诺" ,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投资项目,加快审批,为我市扩大内需政策支持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的 "绿色通道" ,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尽快产生投资带动作用。

24、全面落实《邢台市环境保护 "十一五" 规划》,对已列入规划、计划的污水、垃圾、污染减排、环保创建、农村环保、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加大跟踪和服务的力度,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八、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25、继续加强县级环境监察、监测和信息、宣教机构能力建设,积极申请国家中西部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资金支持,市、县二级环境监察机构加快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完善覆盖市、县的环境保护专网。

26、做好邢台市环境保护 "十一五" 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启动 "十二五" 规划前期研究。

九、以转变工作作风为核心,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环保队

27、下大力转变干部作风,在全市环保系统组织开展 "作风建设年" 活动,突出抓好提高素质、完善制度、监督考核三项工作,着力解决好不尽职责、服务差,不讲标准、效率低,不守纪律、乱作为等主要问题。

28、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拓展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深化中小学环境教育,扎实推进 "十百千"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程试点。继续开展党政领导、环保系统、企业法人代表的环保培训,做好环保先进典型的社会表彰工作。

29、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制度 "五大建设" 。不断强化环境执法 "四项基本功" 训练;努力提高环保系统干部队伍的行政执法水平和公众服务水平。

30、加大行风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环保系统 "六项禁令" 和 "六项守则" ,建设和完善环保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环保工作新形势,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自律高标准的环境保护队伍。2009年,将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在民主评议活动中被县(市、区)委评为优秀和先进单位的进行表彰,并在环保治理资金使用和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上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进行重点支持。对评为后三名的单位,取消单位及主要领导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不达标或末位的,建议当地党委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