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供电公司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3-14      发布机构:邢台供电公司      浏览次数:81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2012年,邢台供电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坚持 "四个服务" 企业宗旨,落实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企业信息情况
(一)以 "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公司网站" 为依托, "三位一体" 开展网络信息公开。
截止到12月31日,公司通过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90余条。利用公司网站主页(www.he.sgcc.com.cn)和国家电监会信息公开平台--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www.12398.com)进行信息公开发布330余条,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多个网络渠道,及时、全面地了解了国家电费电价政策、电力法规、以及公司概况、停电公告、业务办理流程、供电服务承诺、措施等各类信息,有力保证人民群众对电力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以社会媒体为重要渠道,建立信息公开媒介平台。公司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信息普及作用,借助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截止到9月底,公司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各类公告、宣传等信息2200篇;在我市广播行风热线、电视台民生热线等栏目播出停电公告信息60多次,解答群众用电咨询1300余人次。公司还坚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各种媒体采访活动,主动邀请国家、省、市各级新闻媒体参加,就邢台电网建设进度、安全生产情况、供电服务举措等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和发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健全信息公开场所,加强宣传服务活动。公司将市区4个营业厅和9个收费站作为信息公开固定场所,通过安装电脑触摸屏、设立信息公开挂图展板,发放信息公开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利用遍及市区的电费代收网点(包括邮政储蓄、银行、超市、快捷酒店),不定期的向客户发信息公开资料12000余份,在客户办电、缴费的同时,让客户了解了公司服务流程、电价标准、行为规范及电力法规等信息,得到广大客户的好评。此外,18个县级供电公司在全市600多个营业网点设立了信息公开场所,向广大农村地区公开、宣传电力法规、用电知识、电网建设、供电服务等信息。同时,公司紧密结合 "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 供电服务提升工程,定期在市中心和主要街道组织大型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宣传小组和农电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和田间地头,向人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万余分。
(四)结合行风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坚持结合行风评议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公司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用电客户座谈会,向来自我市各行业的行风监督员通报春灌保电、迎峰度夏等重点工作情况。公司组织开展了 "百厂、千商、万户" 走访调查活动,充分听取客户意见,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累计访企业120多家,利用信函寄送、报刊媒体等渠道累计发放征求意见表7万份,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310份,得到了省纪委的高度肯定。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信息公开还不够深入细致的不足,公司加大了信息发布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供电服务信息,每周更新预停电公告信息和服务指南类信息,新增了电力法规、用电常识等普及类信息,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准确、优质、快捷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