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3-15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7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口计生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设施,充实人员,加大投入,强化督导,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现将我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示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2年,我委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平台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我委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入手,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机构,建立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每个科室明确一名信息员,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提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合力抓的工作局面;二是认真组织委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党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制定工作措施和办法,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力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每项措施每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我委不断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根据《条例》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我委积极创新公开形式,不断完善市人口计生委网站,扎实推进网上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各级人口学校、计生服务站室、计生协会之家等人口计生宣教阵地,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以及设立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相关信息;结合计生 "三下乡" 、 "心连心" 课堂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讲座、走访慰问、资料宣传等形式,送人口计生政策知识宣传进农村、进城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人口计生相关信息。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以及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自觉接受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及时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监督。我委积极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使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通过举报信箱、 "行风热线" 和 "市长信箱" 平台,了解民意,倾听民生,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广征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电话询问、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委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相比去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及时、信息发布量增长较快。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主动发布政务信息类别包括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规划总结、工作动态信息等九大项,内容覆盖人口计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66条政务信息,比去年增加了43条,通过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2012年,没有针对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2年,没有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仍需丰富。今后,我委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创新形式,拓宽内容,畅通渠道,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