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3-18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 "公开为原则" 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我局按时公开了2012年可公开的政府信息, "中国邢台政务公开信息" 网站(www.xingta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邢台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邢台市紫金泉街29号,电话:0319-213023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全保为组长,局办公室、交建科、法制科、人事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有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力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012年,我局重点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及监督考核等方面工作机制的完善。

同时,我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市政府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发现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公开水平。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宗旨和职责,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工作监督。

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澄清等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一方面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完善公开平台,加强学习培训。

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上,及时调整更新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硬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档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档案实行专人管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严格实行来访人员首问负责制、审批项目限时办结制。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我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发布可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提供了便捷的渠道。

1、        办事指南

指导公众了解档案查询相关政策、流程。

2、        工作动态

公开了我局日常工作动态信息402条。  

除了重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外,我局还高度重视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前的包括保密审查在内的审查工作。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邢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邢台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规划总结 工作动态行政执法 、财政财务、统计信息、办事指南等子栏目。群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为群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邢台市交通运输局未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邢台市交通运输局未违反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申请行政投诉、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信息公开的类别需要增加,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要努力改进,提高公开水平。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2、不断加强网站管理,提高时效。努力办好邢台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一体化,开辟便民服务的新途径。

3、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