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水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政府信息公开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3-18      发布机构:水业集团      浏览次数:76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集团公司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相关文件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邢台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水业集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工作。
2、抓好各项制度与监督检查,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规范程度,积极接受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截止目前,未发现一起虚假、不完整等信息发布事故。
3、有效利用集团公司自己组建网站以及牛城晚报、邢台日报等主流媒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4、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开信息共93条,比去年增加67条。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水业集团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编制了《邢台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水业集团网站管理与信息发布等各项制度。积极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培训,使相关技术人员熟练掌握了公开平台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保证了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申请人可互联网、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时应填写《邢台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集团公司在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应将申请信息内容完整记录,报送至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批示后,由主办部门领取并进行审查、登记。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自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以来,目前我集团公司政未出现投诉及依申请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