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3-2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42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办特编制邢台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8月30日我办成立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
办领导高度重视,把推行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全体会研究部署,并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主任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科,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同时,单位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人员具体抓。制定《邢台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并提出具体保障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我办逐步制订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立并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等系列制度,分别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原则要求、公开的内容范围、公开的载体形式、公开责任追究,以及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进行了全面明确的规定,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坚持 "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 "领导负责,逐级把关,专人发布,责任到人" 的原则,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
从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和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将涉及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丰富和拓展公开的内容,为防止走过场,搞形式,我们对公开的内容作了刚性规定,除法律规定不准公开的外,都必须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途径,积极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和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
  (四)组织宣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多次利用党组理论学习、全办人员学习的机会,反复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查询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同时,加强相关人员业务技能培训,重点培训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及方法等内容,提高实际操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5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1条,规划总结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目前,我办没有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截至目前,我办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政府有关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在思想认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在制度建设上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在方法手段上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信息更新频率上应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能,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办将进一步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邢台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