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对“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活动基层反映问题答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6-11 发布机构: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2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关于对 "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
活动基层反映问题答复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按照市局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的安排部署, 自3月23日起至4月上旬,在全系统开展了 "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 活动,并对此次调研中基层反映问题的答复情况,专门下发了通报征求各基层单位意见,截止5月20日共有11个单位对《基层反映问题及答复(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反馈,市局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办公室结合反馈情况,再次进行了梳理汇总,并提交市局局长办公会做了专题研究,现将基层反映的问题正式答复如下(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地税系统 "干部作风建设年" 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切实通过此举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特要求如下:
一、市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尤其是各单位的职能科室,要将反映问题及答复迅速传达到相关单位,指导基层一线开展工作。
二、各单位要对照基层反映问题答复,抓好落实整改。市局 "干部作风建设年" 办公室,将于6月份组织开展 "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回访" 活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回访。对于传达不及时、指导不到位、落实不力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基层反映问题及答复
(一)组织收入方面
1.部分县局反映,由于受金融危机和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缓慢,主体税源萎缩,骨干企业利润下降等因素影响,完成全年任务有一定难度。
答复:今年市局下达各县(市、区)局的税收任务,从目前收入形势看,完成全年税收任务是可能的。部分单位由于区域经济发展落后,加上当地政府追加任务数额较大,因此,感到完成全年任务压力较大。对此,市局将密切关注各单位收入态势及进度,根据各地的实际税源,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并将于下半年对部分县(市、区)局年初计划进行调整。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做好税收分析,加强征管,强化稽查,堵塞漏洞,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多汇报、多沟通,争取最大理解和支持,把收入搞扎实。
(二)基层建设方面
2.部分单位反映经费紧张,请市局帮助解决。近年来基层人员变化较大,期间又经数次工资改革,市局仍按照2002年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经费划拨造成部分单位经费紧张。
答复: 2002年全省经费体制改革后,省财政厅对我省地税系统经费基数一直未做调整。06年工资改革后,省局追加我市人员经费1222.51万元。其中:06年工资改革追加经费479.5万元(年人均2200元);07年津贴补贴改革追加经费743.01万元(在职按年人均3600元,离、退休分别按在职人员80%、70%补助)。截至08年各单位上划经费数比原基数已普遍上调了14.3%。为有效保证各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和正常工作运转,一是对外要按照经费上划体制和 "分灶吃饭" 原则,望各单位积极研究税收超收奖励政策、单项税费征收奖励政策,采取多种措施,向当地政府争取最大奖励经费,拓宽收入渠道。二是对内要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节约资金的措施,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把关、统筹安排,尽力压缩不必要的经费开支。尤其在工资改革、津补贴落实以后要严格控制个人奖金的发放,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出台政策,超范围、超项目、提高标准发放奖金、补贴。三是要坚持 "一要吃饭、二要建设" 的原则,按照 "首先保障人员经费,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必须支出,压缩招待费等开支,集中财力加强基层建设" 的理财思路,来规范经费预算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有限的资金花好、用好,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以妥善解决好业务需求较大与经费紧张的矛盾。
3.基层分局(所)办公条件艰苦,设备陈旧,特别是交通工具缺乏和老化,基层车油费、伙食费等问题经费不足,给工作带来不便,需要市、县局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问题。
答复: 一是市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老化车辆按规定做报废处置,以便空出编制更新车辆。二是充分利用有限的空余编制争取必要资金,有计划地解决基层车辆需求。三是市局将尽快进行专题调研,出台《基层分局经费保障暂行办法》,并加大对各单位办公经费向基层倾斜的监管力度,确保基层办公正常运转。四是各单位也要积极进行调研尝试,加强对经费支出分析,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资金。探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以便在全市推广。
4.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实施以后,原来的津贴、福利被取消,和所在的乡、镇同级人员相比,有税收任务重、待遇低问题。
答复:市局根据省局人事工作会议精神,已抓紧对各职级标准进行测算,报省局人事处同意后,近期就可补发到位。
5.市局有些检查考核评比报表过于繁琐,主要业务科室考核项目繁多,有重复考核现象,建议减少或合并考核项目。部分单位反映分税种按收入排名,经济不好的县都排在后边,能否按相对数和工作实际情况排名问题。
答复:按照省局要求,工作考核仅保留三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社保费收入考核),其他单项考核一律取消或者整合到年终综合考核。市局将责成有关科室整合系统内所有单项考核项目,分级、分类进行年终综合考核和排名。
(三)税政征管方面
6、如何认真落实贯彻《关于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冀地税发【2008】80号文件)和《关于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3号文件)文件问题。
答复:市局于2009年4月21日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起征点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一是对于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国地税共管户,依据国税部门出具的《未达起征点通知书》,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附征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二是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纳税户的定额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对符合政策规定,达不到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于在政策规定期间内的已征税款,要按相关规定办理退税手续。三是各单位要严格按《河北省营业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营业税起征点减免税的备案管理。四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定额核定程序,加强日常管理。核定定额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在每个环节认真审核,确保定额核定程序规范,定额核定科学、准确、合理。严格执行3个月巡查一遍的规定,发现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调整。严格按照 "双定软件" 的要求生成定额,严禁通过其他途径核定定额。
7.简并征期、简易征收纳税户认定时间问题。
答复:已经向省局建议增加认定时间,除每年的1月份外,增加6月份也可进行认定,以方便税务部门对符合简并征期条件纳税人的认定工作。
8. 纳税人变化频繁、有的个体户每户办理2-3个营业执照造成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信息比对难度大、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按累计计算不注销营业户,造成大量信息与地税不符、比对信息不准确、工作量大的问题。
答复:按照省局工商信息比对工作要求,市局每次取得并导入软件的是工商局每季度新设立的登记信息,不会出现历史登记信息。为减轻基层工作量,提高登记质量和税收管理效果,自去年2季度开始,市局在对取得的信息导入征管系统时,将用 "*" 、字母或数字作为纳税人名称的不规范登记户和油条摊、馒头房等无固定摊点户予以删除。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数据的分析核查基层调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规范信息。
9.税务管理员一人管户问题。
答复:年内将推行管理员AB角分组管户制度。将管理员每两人编为一组,分户到组,分解到人,互为AB角,并明确其责任。按照规定需开展下户调查等执法事项时由两人共同进行;遇有A角不在岗时,由B角承担有关工作。A角不仅要掌握自己所管理的纳税人经营、涉税等情况,还要了解B角所管理纳税人的有关情况,以达到相互促进、监督制约,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的目的。
10.GPS测量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没有充分法律依据,按GPS测量面积需要说明的问题。
答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文件精神,利用GPS系统测量企业占地面积,精确度高,计算面积准确的特点,符合《征管法》规定。测量过程地税、国土、纳税人三方全程共同参与,共同确认、签章。因此以GPS测量纳税人的实际占用面积计税,具有法律依据。
11.网上申报系统、扣税系统,只有农行好用,企业希望恢复网上银行,建立网上缴税渠道问题。基层乡镇都没有商业银行,而农村信用社没有与国库联网,无法实现银行批扣问题,同时集中征收后,存在有的纳税户缴纳的税款还不如来回的车费高。另外,纳税人在征收服务厅开票后,需要到信用社去交钱,等待的时间很长,有时因为信用社的问题,还要缴纳滞纳金的问题。
答复:省局开发的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在我市推广后,可以有效地解决以上问题。为了解决集中征收后纳税人申报、开票不方便的问题,邢台县局的做法是在山区每个分局设立征收点,其他单位也可仿照此做法。考虑纳税人的集中度及税收成本,也可实行简并征期的方法。
12.原企业注销后新办税务登记,造成企业所得税管辖权存在争议问题。
答复:(一)准确把握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税收政策。自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了《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等文件,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进行了明确。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对原企业注销后新办税务登记,如不属于新增企业,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征管。
(二)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及时向政府汇报,争取支持。首先,向当地政府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和地税机关的所得税管理优势。其次,对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
13.受行风评议影响,税务部门对不法业户的执法力度不敢加大。能否取消纳税人评议税务部门问题。
答复:行风评议,是指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的行业风气,在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归纳的基础上,进行公开评议,作出评价,其根本目的是促进被评议部门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推动行业作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各部门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树立各部门或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省市局历来对行风评议工作非常重视,采取很多有效措施,推进行风建设,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加大对不法业户的执法力度,可以维护正常的纳税秩序,广大纳税人是欢迎的,不会影响行风评议,反而可以提高税务部门的公信力。由于参与对各部门评议的代表来自于社会各个阶层,由市评议办确定,因此不可能取消纳税人评议税务部门。
14. 协护税人员缺少一套全面、规范化的管理细则和办法,亟待规范管理问题。
答复:省局在1996年就已下发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建立协税护税组织做好协护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地税发[1996]95号)文件,从指导思想、组织建设、代征代收税款操作规范,以及工作奖惩等方面对地税系统的协税护税工作做了统一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办法,加强对协护税人员的管理。
15. 建议出台粮食行业(微利)税收管理办法,减少行业管理上存在的盲区。
答复:我市《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操作办法》已经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企业所得税管理要以征收方式鉴定为切入点,对连续三年亏损或微利且无正当理由的纳税人不得实行查账征收。有特殊原因的纳税人,需由两名以上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实地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因各县(市、区)粮食企业规模、盈利等状况不一,可由各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切合本地域实际的具体征管措施。
16.征收分局的职责体现不出来执法权限,被动服务,纳税人手续齐全就办理,不能核实真实情况。建议从职责上理顺征、管、查之间的关系。
答复:按照省局《税收业务工作规程》和《河北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岗位职责》的规定,将税务系统执法岗位分为税款征收类、税务管理类、税务稽查类、业务管理类、决策管理类五大类,87个岗位、585条职责,详细明确了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职责的设定体现了相接不相交的原则,目的是为了有效避免推诿扯皮、给纳税人增加负担的问题。
17.基层分局所辖纳税户,大部分是家庭作坊式的企业,人员素质不高,纳税意识淡薄,工作阻力大问题。
答复:对于家庭作坊式的纳税人,按照营业税起征点调增至5000元的规定,有的将不再纳税,工作阻力将减小;对于达到起征点的,基层分局要合理定额,加大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逐步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和遵从度,以解决纳税意识淡薄问题。
18.印花税征收方式每年鉴定一次,工作量大,对于征收方式不变动的每年也进行鉴定,工作重复。
答复:印花税征收方式初次鉴定后,每年只对征收方式变更的进行鉴定,如果不变更的不再进行鉴定。
19. 部分县直企业长期停产,每月进行零申报,工作没有实际意义。
答复:对于确属长期停产的企业,按照《业务规程》 "长期停产企业管理" 的程序和要求提供的资料逐级通过征管应用系统报市局审批,批准后,不再申报缴纳其正常经营业务应缴纳的税款。
20.征管考核56率,项目多,税收管理员压力大。
答复:2008年为全面提高征管质量,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办法,设定考核指标为56个。根据基层反映的问题,按照减负、增效的原则,市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省局今年拟建立征管质量考评体系为契机,将基层的实际情况和困难积极向省局进行反映,为省局修订考评体系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结合实际,修订我市征管质量考评办法,进一步整合各项考核指标;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各项指标的网络化考核。
21.对于建筑业每月要求其申报,部分月份未实现收入,管理员还得代做零申报,能否取消辅导,只在开票时缴纳税款。
答复:对于建筑业纳税人包括办理报验登记的外埠纳税人应该按照营业税条例规定的期限就实现的收入进行申报纳税,即每月申报缴纳一次。所以对于该类纳税人必须要求其按月申报缴纳,否则就违背了税收法律法规。
(四)发票管理方面
22.网通、移动代办点代开发票量大且时间集中的问题。
答复:各征收单位与网通、移动公司建立代扣代缴关系,由公司代扣代缴税款,并到税务征收大厅统一代开发票。
23.在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时手续繁琐,造成税款流失、代开普通发票手续繁琐问题。如:《代开发票申请表》与付款方证明内容重复;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给一些外地纳税人带来不便。能否代开普通发票时取消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和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答复:代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条件限制严格,手续繁琐问题,已向省局反映,省局正在做简化方案,初步意向是:在办理税务登记或税务登录时,取消提供的自有运输工具购买发票、机动车产权登记证书和行车证三项资料,只提供单车运输证和道路运输经许可证;对个人偶然收入代开发票额度在1000元以下的,不再办理税务登录,即不再提供车辆证件资料。目前我们暂按省局初步意向执行,如有变化以省局通知为准。
代开普通发票手续繁琐问题,早已向省局提过,但这些手续是国家局规定的,省局答复仍应按规定执行。
24 .按照《河北省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申请代开货运发票的纳税人需要提供购车发票、单车运输证等资料,而且要经管理人员核实签字后才具备代开资格。而许多人由于买车时间长,往往已丢失购车发票。
答复:对于购车发票已经遗失的,可以由卖车方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作为购车发票证明,与其它必备资料一并送交审核后可同意其代开资格。
25.代开运输发票纳税人代开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按工作规范要求,必须签订代开合同且金额、数量均要明确载明。而实际工作中,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往往签订的是一年的合同,只标明单价,没有数量和总金额,按照规定只能让纳税人重新签订合同,给纳税人带来了麻烦。
答复:长期运输合同内容可以没有数量和总金额,但需另附付款方证明。
(五)信息化建设方面
26.08版征管软件上线后,系统运行不太稳定;出现问题后,公司人员不能及时进行解答问题。
答复:市局对征管应用系统监控在原来每天3次的基础上增加监控次数,一旦发现系统不稳定问题将及时排查解决。另外对于公司人员不能及时解答的问题,已向省局信息中心进行了反映,提请省局督促解决。
27.部分单位计算机硬件老化、配置较低,有的软件甚至无法运行,办税服务厅打印设备陈旧、落后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答复:一是对各单位计算机CPU主频在1.7以下的进行更新。二是各单位要优化计算机岗位分布结构,将配置相对较高的计算机应用到征收、管理和稽查等岗位。三是对办税服务厅购置时间长且没有维修价值的打印机进行更新。四是市局将对更新计算机、打印机的单位,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
28.公文处理系统未普及到基层分局(所)的问题。
答复: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个人自学、分期分批上机指导等形式多样的《公文处理系统》操作培训,使每名税务干部都能通过登录个人帐号进行操作,并准确掌握办文要求。二是加强《公文处理系统》的管理和应用。规定专人负责公文流转工作,建立公文处理管理长效联系机制,保障各类应用问题的及时处理。三是严格公文流转程序。严格按照省、市局公文处理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在收、发文环节的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文流转程序办文办事。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明确规定各单位接收流转公文的时限,市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如出现收文不及时,流转公文拖延等情况,第一次市局电话通知警告,第二次网上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9.反映招录公务员时最好从当地毕业生中招录,避免外地招录学生呆不住、呆不长的问题。
答复:公务员招录是省人事厅负责,市局已将此问题向省局人事处进行了反馈。
30.基层征管、征收力量薄弱,人员少,年龄老化、素质结构不尽合理问题。
答复:一是积极向省局建议增加招录公务员计划。二是各县市区局要合理调配人员年龄结构和征管力量。
31.办税服务厅人员综合素质要求高,工作单调乏味,思想不稳定,轮岗机制不健全问题。
答复:一是改进考核机制,加大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激发人员活力。二是向上级争取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发放岗位津贴。三是加大征收分局人员培训力度,按照市局培训规划,督导各单位加大对办税服务厅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培训水平,不断提高办税服务厅岗位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制定和实施人才储备计划,为办税服务厅岗位定向培养一定数量的储备人才。四是要求各县(市、区)局、直属单位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体系,探索 "兴趣引导" 型、 "需求满足" 型、 "快乐体验" 型、 "群体感化" 型的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2. 基层单位文体活动少,工作生活显得单调。
答复:以繁荣地税文化、强健体魄为目标,以拓展知识、提高能力、完善素质、陶冶情操为宗旨,制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规划,督导各单位围绕市局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今年重点以国庆60周年和庆祝建局15周年为契机,加强对各单位 "每局一特色文体活动" 开展情况的督导,积极筹备全系统第三届职工运动会,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33.当前培训内容理论性较重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密切,实用的培训和实际工作经验交流少的问题。
答复:认真做好岗位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出更具科学性、紧密联系工作、实用性强的培训规划,督导各单位制定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的岗位技能培训计划,实施分岗位、分层次的差异化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局将继续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利用内训师队伍,分岗位开发教学课题,完善施教内容,适时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培训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确保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与相关业务科室结合,组织开展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加强协调沟通,提高工作效率;督导各单位开展 "面向全体、全员参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总结培训经验,探索培训规律,提高培训效果。
34. 基层税务分局思想政治工作难度增大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工资改取消了奖金后,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二是系统内的执法责任制落实和过错追究,奖惩措施被局限在精神层次,缺乏激励和约束的刚性作用。
答复: 为解决基层税务分局思想政治工作难度增大问题,2009年将通过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完善思想教育机制、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制入手,坚持秉承文化传统,把握时代特征,凸显人文关怀,培育健康身心的目标,建立针对性强,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督导各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体系,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渗透力;二是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形式,突出各局特色、选准有效载体,从思想道德、人生励志、心理调试、健康养生等板块入手,开展名家讲授、文化早餐、精品书籍阅读推广、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建立健康养生信息平台等活动,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结合全省十面红旗与五 "十佳" 选拔工作,弘扬正气,用先进的典型感召人、激励人、鞭策人,推动税收整体工作开展;三是督导各单位认真落实邢地税发〔2005〕24号《邢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向基层倾斜的意见》,加大对基层人员培训、人才培养,争创荣誉等工作的指导帮扶和政策保障力度。同时将争先创优工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营造激先敦后的良好氛围。
35.反映系统内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职工生活困难问题。
答复:一是已经对各单位困难职工情况进行了调查与摸底,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二是充分发挥工、青、妇等部门的纽带作用,倡导 "爱心" 理念,切实为生活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三是要求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在参加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办理大病医疗保险。
36.对目前已达到税务分局标准的税务所,应升格为税务分局。
答复:已向省局提出申请,等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