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3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9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2009年,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理顺了管理体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监察局移交到政府办公室,明确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基本做到了办公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办公设施 "四个到位" ,为顺利推进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强化了推动指导。先后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期工作重点》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时对全市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指导,并采取电话督促和现场督促的办法进行了推动。
三是组织了人员培训。先后于2009年7月和9月对全市政府系统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主管主任、具体负责人员近200人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和信息公开平台INFO2009Ⅱ系统软件操作使用培训,使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初步掌握了公开信息的工作技巧和方法。
四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出台了《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试行)》和《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其它一些规章制度也在制定当中。
五是实现了软件升级。2009年9月,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成功使用了INFO2009Ⅱ系统软件操作系统,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效率质量,方便了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按照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总体要求,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10条。2009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25条,其中各县(市、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6条,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9条。
一是明确公开范围。2009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地区(行业)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计划总结、发展规划;规章、公文;统计数据、公告公示、政务动态;专项经费、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社会救济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二是采取多种公开形式。1、互联网。通过 "中国邢台" 网站的 "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进行公开。许多部门还在互联网开设了自己的网站进行信息公开。2、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设置了公共查阅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事局等重点部门、县(市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了电子触摸屏、政府信息查阅点,开展信息查阅服务,并编印相关办事服务指南供市民免费领取。3、各种新闻媒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全方位、最大程度的公开。如,对行政审批清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情况、9月份全市甲型流感疫情等重要信息都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及时公开,保障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
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度我市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市级机关1件,区县政府1件。均同意了公开申请,及时对申请人进行了公开。
四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09年,我市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是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我市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条例》、《实施办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公开信息数量少、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新闻媒体外,新闻发布会、图书馆、档案馆等形式的利用还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还不健全。针对以上问题,2010年,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内容保障机制,强化岗位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培训交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有关知识的宣传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等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年度报告由邢台市政府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xi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邢台市政府办公室调研信息科联系,电子邮箱:xtxxk007@163.com,联系电话:328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