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2-24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48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请与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系(地址:中华大街88号,邮编:054000,电话:0319-2255596)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结合《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制度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进一步落实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 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定工作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及发布操作规范,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平台建设,促进公众互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多形式、多渠道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交易大厅建立咨询投诉、效能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及面对面的服务形式,及时、便捷的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充分依托这些平台,展示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四是及时公开、透明执政。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并对审批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通过报纸、网络、小区公告栏等各种渠道及形式予以公开。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五是加强培训,提高效能。进一步加强了学习培训,切实加强职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的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在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中国邢台" 、 "邢台房地产信息网" 上,主动公开信息605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37条 ,工作动态类信息363条。并接受网上咨询投诉10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期限内按照规程对申请人予以书面答复。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报送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条例》,针对工作中的不足,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服务群众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开程序,加大督查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