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家电下乡”税收领域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 2009-07-21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随着金融危机由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的蔓延,危害程度日益深入,世界经济受到了严重冲击,我国也不例外。面对国内经济发展受阻,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出台了扩内需、促消费、保发展、惠民生的相关措施, "家电下乡" 享受政府13%财政补贴的优惠政策就是其一。 "家电下乡" 经销网点随着政策的落实而迅速发展,给农村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带来了实惠。但是, "家电下乡" 税收管理情况与广大群众积极购买下乡家电的红火场面相比,却显得不那么 "般配" 。
一、我市 "家电下乡" 营销现状和税收效应
从我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 "热捧" ,家电下乡产品销量和销售额稳步攀升。截至今年5月10日,我市共有778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通过市、县商务局备案审核,全市网上登录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已达11854台,销售额2082万元,其中冰箱7045台、彩电1993台、洗衣机1864台、手机496部、电脑442台、热水器14台。产品销售量和销售额位列全省11个设市区第四位。农民已领到2442台补贴款55万元,已审核通过3029台未补贴款73万元。
二、 "家电下乡" 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透过农民积极购买下乡家电场面的背后,探究 "家电下乡" 税收征管现状,笔者发现了一些具有共性且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不能够很好的共享。 "家电下乡" 活动由商务局牵头,涉及国税、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据调查,在现实工作中,商务局、国税局、财政局以及相关部门或多或少存在各立门户的现象,信息沟通不够流畅,信息共享不够全面,协调联动还不够有效,存在信息 "肠梗阻" 和断层。
(二)发票开具能拖就拖。发票,是农村消费者享受 "家电下乡" 13%财政补贴的唯一有效法律依据。反观现实,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国家规定品牌的下乡家电时很顺利,然而向 "家电下乡" 经销网点业主索要发票却不顺风顺水。业主常常以多种理由搪塞消费者,拖延开具发票的时间。一是发票刚刚用完,过些天再来。这一过,少则一个星期、半个月,多则1个月、2个月、3个月。时间虽然长了点,但商家落了个实惠,听埋怨、送笑脸也不觉得亏本。二是业主一旦遇到农村消费者对开具发票很较真的情况,就会让会计去找找还有没有剩下的发票,这一找,果真就找到了 "唯一剩下的发票" 。三是在购买手机、电磁炉等小型国家规定下乡家电时,按照13%的补贴比例,补贴金额在二三十元到一百元之间,加之商家推出的优惠活动,比如赠送手机电池、充电器等等,有的消费者便放弃了索要发票。
(三) "家电下乡" 税收管理模式不够完善。目前,税务部门对 "家电下乡" 实行以票控税的管理办法,商家的缴税额度主要通过其购买的发票面额来定,少开发票,晚开发票,商家就能够隐瞒收入,转移收入,迟报收入,达到少缴或晚缴税款的目的。这样,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也给商家推卸责任留下了可乘之机。
(四)纳税的诚信度有待提高。从事 "家电下乡" 经营的营销网点,大都属于个体经营,从根本上具有经营的惟利性,从而导致 "家电下乡" 经销商时常抱有 "税能少缴就少缴、能晚点缴就晚点缴,甚至能不缴就不缴" 的错误想法,不能够真正做到依法诚信纳税。
三、加强 "家电下乡" 税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巡回宣讲、发放宣传材料以及窗口宣传多种方法,深入宣讲购物索要发票的重要性、现实意义,使得购物索要发票成为一种习惯。同时广大消费者对商家拖延开具发票、不开发票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税务部门查实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堵塞不法商家的税收暗流。
二是创新征管机制。目前,税务部门以票控税加强 "家电下乡" 业户的税收征管还处于单兵作战的态势。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以为,要充分发挥县 "家电下乡" 领导小组的统筹与监管作用,变 "单兵作战" 为 "集团出击" 。首先,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以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建立健全 "家电下乡" 信息共享例会制度,利用现代化的手段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动态,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密切又联动的管理合力。其次,要加强源头逆向检查的力度。要结合推行税源管理平台,定期核查 "家电下乡" 经销商的库存,查看销售记录,审核销售台帐,逆向把脉 "家电下乡" 经销商的销售情况、资金往来和盈利情况,加强分析,有针对性的强化管理。第三,要引进监督举报激励机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监督 "家电下乡" 经销网点的发票开具情况,同时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把关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搞好稽查与管理的有机配合,对举报案件经查情况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三是建议实行由经销商先行垫付补贴,再由财政部门为其统一办理的模式。国家实行 "家电下乡" 补贴优惠政策,就是让广大农村消费者在得到实惠的同时,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然而,现行的 "家电下乡" 补贴的框架(消费者购买家电-- "家电下乡" 经销商开具发票--消费者持发票到财政部门领取补贴),导致农村消费者多头跑,跑多趟,有时为了开具一张本应早早开具的发票,领取属于自己的补贴,至少得跑二、三趟,甚至四、五趟,造成人力、物力、精力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不说,还给自己添堵。为此,笔者建议变农村消费到财政部门领取补贴为经销商先行垫付补贴,再由其到财政部门统一办理的模式,此举既能够解决广大消费者领取补贴多头跑的往返之苦,又便于对 "家电下乡" 经销商实行统一管理,同时也能防止经销商通过延迟开票达到避税目的。
四是要定期评选 "家电下乡" 明星经销网点活动,结合纳税信誉等级评定,评选 "家电下乡" 明星经销网点,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使得经销商从思想、行动上向依法诚信纳税靠拢,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
(撰稿人: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局窗口王敬龙 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