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 2011-04-25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2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近年来,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和保障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为适应水资源管理要求,2002年水利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15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始全面实施。该项制度的实施,对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水资源,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取水许可审批提供了技术依据。
我市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已有9年,共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近200份,大多数论证报告都能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的要求,认真进行论证工作。但是,一些水资源论证报告往往不能针对建设项目的实际特点进行论证,主要依赖可研报告或者业主提出的取水水源、节水方案等条件进行论证,存在着工作深度参差不齐、方法不合适等问题,影响了报告书编制质量,增加了取水许可管理的难度。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水源选择不合理,漏失最佳方案。我市水资源匮乏,但一些非传统水资源,如咸水、微咸水,矿坑排水,中水等资源在某些区域资源丰富,具有开发潜力。如黑龙港地区的咸水、微咸水资源等。在这些区域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中,部分论证报告只根据可研报告或业主单位提出的取水水源进行论证,而忽略了当地具有开发潜力的优势水源的开发利用。如宁晋县地下盐矿开采项目,可研报告规划利用当地非常匮乏的深层淡水进行盐矿开采,论证资质单位按照可研报告取水方案进行分析论证。而当地咸水、微咸水资源较丰富,水质符合盐矿开采要求,用咸水、微咸水开采盐矿更为适合。由于其水源选择不合理,专家评审一审未获通过,专家建议其更换水源重新论证。
二是节水措施不具体,节水潜力分析不透彻。据调查统计,部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在节水措施和节水潜力分析章节中,没有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节水措施,只说一些空话套话,缺少实用性和可行性等相关实质内容;对节水水平、节水潜力分析深度不够。如节水潜力分析中 "建议企业查找在用水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挖掘节水潜力,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技术、管理措施和规划" 、 "在生产中应根据技术的发展、水源条件的变化和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不断提高项目的节水水平" 等等,这些内容对于建设项目没有实际指导意义。
三是取水影响缺少定量分析。由于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一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常回避取水影响和补偿问题,使得取水影响工作论证深度不够,论据不充分,缺少现场勘察、调查及定量的影响计算,在论证报告中用 "基本没有影响" 或 "影响甚微" 等词语描述。这样的论证结论对于项目的科学实施、水资源高效利用和保护作用不大,一旦项目实施后有可能引起取水纠纷或对周围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四是规划水平年论证内容简单。由于部分区域缺乏水资源宏观用水规划,论证单位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只侧重于现状用水论证,而忽视规划水平年用水论证,对建设项目规划水平年论证内容及用水保证程度只简单概述,论证工作深度达不到要求。
二、几点建议
一是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水源。报告编制单位为避免对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不够充分,导致最优方案漏失,可根据建设项目用水性质、所处位置水资源特点等情况,认真、仔细的开展调查工作。对可能利用的地表水、地下水、客水及咸水、微咸水、矿坑排水、中水等非传统资源分别进行论证分析,利用排除法,对不适合本项目的水源一一进行排除。同时,对于存在两种以上水源的项目,可采用列表的办法对不同水源,从政策性、水资源配置规划、供水保证程度、经济投入、输水方式、技术可行性、运行成本等几方面加以比较优劣,做到优水优用,分质供水,客观和准确的选择项目适用水源,不仅要为业主负责,也要为水的高效利用、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负责。
仍以宁晋县盐矿开采为例,当地咸水、微咸水资源比较丰富且能满足项目用水要求,可以选择咸水、微咸水作为开采盐矿用水,故论证单位调整了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用微咸水取代了深层淡水作为生产用水。这样,建设项目取水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鼓励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的水资源配置原则,且开采咸水、微咸水,地下水埋深浅,易开采,运行成本低,建设投资较小。该项目调整取水水源后,论证报告顺利通过了专家审查。
二是制定完善的节水措施方案。《水法》第53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因此,建设项目论证重点在以下三方面进行论证:一是看项目有没有节水措施;二是看提出的节水措施是不是目前最先进的用水工艺,到位不到位,合理不合理;三是通过项目水平衡分析、用水指标和用水水平分析判断项目是否存用水缺陷,有没有进一步节水的可能,然后提出相应建议措施。同时,在节水工程建设上还应该考虑经济的可行性,并可通过投资指标、经济指标、投资回收期和节水投资率来评价节水方案的优劣。
三是多角度论证建设项目取水影响。建设项目取水影响是多方面和复杂的,主要是造成取水水域水量减小、水位降低、水文地质条件及水生态条件改变。影响的性质一般可分为有利与不利,直接与间接,短期与长期,明显与潜在等。论证中,一是要根据建设项目的取水特点和周边影响范围的水资源特性,全面分析、综合识别受影响因素,突出重点和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二是以国家和地方法规为依据,确保建设项目取水与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目标相一致。三是充分搜集和利用现有的有效资料,并根据论证工作需要,实施必要的现场勘察与调查,部分专业性缺乏项目,应进行野外试验或实验室模拟应用研究。四是论证分析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预测模型应成熟、可靠,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取水可能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
四是加大规划水平年论证深度。规划水平年是指实现规划特定目标的年份,属于对今后事物发展前景的预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涉及区域水资源规划与管理,在对规划水平年进行论证时,必须根据规划水平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和水资源条件,拟定把握未来发展情势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向的可能方案及其组合,进行水资源的动态供需平衡分析,并对未来发展的需水控制方案、综合供水方案和生态环境保护方案进行多方案的分析比较。最后根据不同水平年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成果、基于水资源安全量度的承载能力分析成果以及连续干旱年和特殊干旱年的水资源应急调配方案确定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比如我市处在南水北调中线受水区,按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2014年通水前城镇工业、生活用水仍将以地下水作为主要水源,2014年通水后城镇工业、生活用水将以引江水作为主要水源,因此,在水资源论证中城镇工业、生活用水近期一般以地下水作为主水源,远期以引江水作为主要水源,地下水改为应急备用水源。这样,项目建设单位就会在项目建设之初,对用水工艺进行分阶段设计规划。
总之,建设项目种类繁多,涉及的内容广泛,且各地水资源状况各异,水资源论证中尚有许多技术环节值得深入研究。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要抓住工作重点和难点,紧密结合当地水资源规划,以水定规模,以水定发展,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水资源,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科学、公正、合理地作出水资源论证结论,为取水许可审批提供可靠的依据。(市水务局窗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