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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一中出入校园管理制
发布时间: 2015-04-07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2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邢台一中出入校园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学校进出校门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出入校
1、教职工因(公、私)事需离开学校的,应安排好工作,出示由科室、年级主任签字的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到门岗登记后,方可出行。
2、在哺乳期内和需要接送孩子的教职工应出示由领导签字的长期假条方可出行。
3、不允许无假条随意进出学校。
二、学生出入校
1、学生请假外出一律凭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并由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在门岗处登记后,方可外出。
2、要求每人一条,严禁一条多人。
3、非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如白条)或请假条签字不符合规定的(只有班主任或年级主任一人签字的)一律不得出校。
4、学生所在班班主任不能签条而由其他老师代签的需要明确写清代签教师姓名和班主任姓名,格式为某某代某某。
5、班主任、年级主任要妥善保管好学生请假条,严防学生私自拿条、假冒签字出校。
6、填写假条时须书写清晰、易于辨认,有关事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遗漏。
7、门岗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请假条书写不规范的学生离校。
8、体育生和艺术生进出,必须由学校统一定制的出入证统一时间段进出,超过时间进出的必须向班主任电话联系后方可出行。
三、家长出入校
1、家长来校,应电话与被访部门或被访老师取得联系,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在门口接待。
2、家长来校确需进校者,门卫电话和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开始办理登记手续,由被访者带领进校。
3、家长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校门。(放假当日只允许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进入,机动车一律不准进校。)
4、家长在非放学时段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经班主任批准、经门岗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5、家长给子女送东西的,要求家长在物品或包装上写上孩子所在的班级及姓名,放置到学校门岗指定位置处,不允许进入教学区及宿舍。
6、非工作时间,教职工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四、其他人员出入校
1、未得到有关科室许可,学校谢绝一切人员进入校园(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除外)。
2、外来联系工作的人员,由门卫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填写登记后进入校门。
3、因私到访人员原则上不进校门,经联系后由被访人员在校门口接待。
4、学校宿管老师及后勤工作人员进入校园的,必须出示学校统一定制的出入卡进出校园。
四、车辆出入校
外来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如遇送货等特殊情况进出校门一律需得到相关领导的许可方可进出,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