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6-14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92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邱敬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地下水压采和农田灌溉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的完成情况

2014年以来,我市按照 "科学规划、确权定价、控管结合、内节外引、综合施策" 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完善田间水利工程,实现农水高效利用。全市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60万亩,清淤疏浚河渠740公里、扩挖整治坑塘70余处,新增调蓄容积1400万方,形成压采能力2亿方。二是实施自备井关停,减少地下水开采。坚持把深层水作为应急水源和战略储备水源,加大地下水的涵养和保护力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加大城镇自备井关停力度,推进工业企业直供水改革,累计关停1000多眼,有效减少了地下水开采。三是充分利用外调水,补充置换地下水。我市大力实施重大调水和河湖连通工程,形成了引江、引黄、引卫多条调水线路,累计引调外来水10亿方,既方便了沿线农业灌溉,减少了地下水开采;又补充了地下水,改善了河道水生态环境。四是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了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

通过五年的综合治理,全市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得到遏制,地下水开采量较压采前年减少2.87亿方,其中市区地下水水位大幅回升,百泉实现稳定出水;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水位回升0.64米,深层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明显减缓,由原来每年下降2米以上减缓到1米以内,压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关于项目的申报工作

目前,我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的申报程序为:首先,县级水利部门委托具有水利设计、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分别编制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要通过竞争立项方式确定项目乡、村。其次,市级水利、财政部门对各县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报省。第三,省级水利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县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第四,审查通过后,县级水利、财政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市级水利、财政部门组织审批,并报省备案。同时要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要充分结合本地水土资源条件、土地流转规模、农业种植结构和农村水利设施状况,积极推行喷灌、微灌,适度发展管灌,建设集中连片、效益突出、群众欢迎的核心区。规定喷微灌综合补助标准为1500/亩左右,管灌综合补助标准为750/亩左右。

三、关于项目建后的管理工作

工程建成后,为了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我们采取了三项主要措施确保工程发挥效益。一是明晰工程产权,财政投资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将工程产权移交至村集体。村集体拥有工程产权。二是落实管护主体,本着 "谁受益、谁负责" 的原则,工程的管护主体一般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者其他浇地组织。他们负责田间工程的使用和工程管护。三是制定管理制度,用水合作组织或其他浇地组织为管好用好农田水利设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护细则,使用时合理计提维养费用, "以工程养工程" 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发挥工程效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养护和管理,促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关于项目的先建后补事项

因省市没有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先建后补模式的配套文件,目前我市地下水压采和灌溉项目未开展先建后补的模式。下一步,我市将积极研究 "先建后补" 模式,扎实开展试点,在取得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广。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