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6-14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85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市生态环境局:

王爱国委员提出关于 "邢台市土壤污染防治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会办意见如下:

2018年,我市以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强力开展了河湖清理、河湖排查整治及 "清四乱" 等专项行动,累计清理垃圾81.67万方、治理封堵非法入河排污口及排污点182处、清除各类违建及行洪障碍物215处、整治非法采砂取土10处、治理黑臭水体9处、清理淤泥18.4万方,全市河道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集中连片垃圾、违章等河道突出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

2019年,我市继续推进河湖清理整治常态化,持续巩固河道治理成果。一是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参照2018年组织市县乡村四级河长逐级签订承诺书,逐级压实责任;市县两级河长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各级河长按时巡河,及时发现解决河道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化河道清理整治。各县市区将按照市县制定的 "一河一策" 方案,逐一制定了境内河道治理方案,充分发挥各级河长牵头作用,严厉打击河道乱建乱占、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维护全市河道良好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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