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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6-14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王会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供水管理体制工作
我市一直将健全农村供水管理体制作为重点工作,各县市区均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体质、运行机制及工程管理办法。2019年4月,市水务局收到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我们将按照省、市政府及省水利厅要求,一是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 "三个责任" ;二是健全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 "三项制度" ,确保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二、关于农村二次加压供水工作
目前,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均配备有消毒设施,且采取二次加压之后消毒的方式,不存在二次污染问题。对于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使用年代长久、老化失修、存在跑冒滴漏问题,我市一直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十三五" 以来,共投入资金3.9亿元,极大地改善了上述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投入资金,对有饮水安全维护需求的村进行改造提升。
三、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
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我市共建设了17座县级水质检测中心,中心具备42项水质检测化验能力,可满足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需要。同时,千吨万人以上规模集中供水站均配备水质检测室,随时掌握水质情况。市水务局要求各县市区按国家相关规范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过由于水质不合格导致的突发事件。下一步,我们将向省水利厅提议,组织水质检测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管理、业务素质,确保供水安全。
四、关于村民卫生健康意识宣传工作
我们将依托全面落实 "三个责任" 、 "三项制度" 工作,加大对村民的卫生健康意识宣传,引导村民饮用安全水、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共同打造人水和谐的农村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