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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5-26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9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李秀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山区非贫困县饮水安全投资力度建议的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投资计划由各县上报建设规划,市水务局汇总后上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依据国家政策结合省发改、财政部门,结合上级资金情况直接分配到县。 "十三五" 以来,中央提出 "脱贫攻坚" 战略,省水利厅根据水利部有关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扶持力度,故2015年以后的农村饮水安全中央、省级资金全部用于贫困县。市水务局已注意到非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投资不足,多次向省水利厅建议对非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设施进行投资改造,但受上级资金总量及政策限制,无法实现。
目前,市水务局按照省水利厅统一安排部署,在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工作,届时可从收取的水费中提取维修基金等经费,进行小范围的维护工程。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农村饮水安全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地方政府为农村饮水安全的主体责任人,建议您向县级政府提议,加大县级财政投资,保障当地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