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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5-26 发布机构: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8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九三学社邢台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打造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的河湖生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将河长制工作列入考核指标
依据科学量化指标、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市河长办制定了河长制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对2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发文通报全市,并纳入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落实奖惩措施。同时,市河长办已要求各县(市、区)将河长办考核成绩纳入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体系。
二、将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
机构体制改革后,我市共设立1个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和21个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包括市城管局河长制办公室),全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2019年全市共落实工作经费284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478万元、清四乱经费1051万元、河湖划界经费1315万元。但是河道治理和保护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工作经费还是存在严重不足,基层欠账较多,市河长办已多次市财政局打报告要求增加工作经费,并建议各县市区增加河长制工作经费,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
三、落实和提高村级河长巡河补助
2018年10月26日,市河长办根据省河长办《关于各市落实村级河长资金保障及设立河长制办公室的通报》(冀河办〔2018〕39)文件精神,向各县(市、区)总河长下发了《关于抓紧落实村级河长资金保障的通知》(邢河办〔2018〕60号),要求各县(市、区)务必把村级河长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时发放到位。按省河长办要求,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市河长办多次督促县市区政府抓紧落实,目前仍有部分县未发放村级河长补助。对已发放村级河长补助的县,市河长办多次建议增加补助标准,以增加村级河长巡河积极性。
四、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河长制工作
目前全市各级河长办共聘请了民间河长496名、企业河长13名、记者河长12名,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微信号,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各界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支持河长制工作。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