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入矫首谈提引效应 保障社区矫正改造质量

发布时间: 2020-05-15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27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桥东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文关怀、亲情感化为切口,突出个体谈话的直接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教育改造帮扶路径。近日,桥东区司法局确立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首次谈话(简称入矫首谈)制度,为全面掌握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态度、改造期望、心理状态变化,社区矫正方案制定提供了重要保障和依据。3名做过入矫首谈的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这一举措很好,入矫的忐忑通过谈心减轻了好多,未来的矫正之路也增添了不少信心。
入矫首谈制度是社区矫正个别谈话工作方式的进一步延伸与运用。第一通过首谈内容的监管规定提醒,与入矫监管规定学习遥相呼应,进一步重申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社区矫正机构会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实施考核奖惩,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第二通过关于犯罪认识、犯罪事实、犯罪态度三方面的问题谈话,实现一次微普法,使其从法律认知层面认识自己的错误与罪行,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意识。第三通过成长经历、自我性格评价和家庭关系方面的探讨,做一次简单的心理体检和社区关系评价,为后续矫正方案制定、心理个体访谈作依据。
通过入矫首谈 "三步走" ,既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认罪意识,又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路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