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降低贷款门槛 激发创业活力

发布时间: 2024-02-29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110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为解决我市个人创业资金短缺难题,最大程度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推动就业效应,让更多的创业者享受国家惠民政策,市人社局主动研究政策,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经验,扎实推进创新发展,从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得到实惠、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角度,对创业资格、条件、材料等进行深入研究,主动降低贷款门槛,免去银行必须提供反担保人的必需条件,吸引更多创业者积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市人社局针对商业圈、孵化园、产业园、大型项目内的创业者以及信用村、信用户增加一条更简便申请条件,采用“自然人+贴息”模式,在原来借款人必须具备由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及房产作为反担保条件才能申请的基础上,增加了只要借款人具备创贷贴息条件且符合经办银行贷款制度要求条件,也可申请按照政策规定予以贴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此外,市人社局主动压缩审核时间,由原来15日减少为7日,在全省率先推进经办窗口前移模式,审批窗口前移至合作银行,与银行联合审批放款,真正实现了“一站式”贷款服务,提高了工作的服务效率,让更多群众享受“高效、便捷、温馨”的人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