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结清后处理

发布时间: 2024-02-05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81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事项名称

贷款结清后处理

事项属性

非行政审批

办理机构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对象

借款人清偿完毕贷款本息

设定依据

《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8]第14号)、省建设厅《关于异地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金管[2006]12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金〔2014〕4号)。

申请条件

借款人清偿完毕贷款本息。

办理材料

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市直管理部: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622号

沙河管理部:沙河市东环西班牙印象西门北侧

南宫管理部:南宫市青年大街38号

清河管理部:清河县黄河街金地富力城南门西侧

宁晋管理部:宁晋县凤凰路262号

内邱管理部:内丘县扁鹊大道(税务局斜对面)

广宗管理部:广宗县兴广路36号(原广播局院内)

任泽区管理部:任泽区滏阳路(任泽区财政局院内)

临西管理部:临西县建设街1号

新河管理部:新河县新兴街与英雄路交叉口南侧

隆尧管理部:隆尧县北环路7号(建行三楼)

柏乡管理部:柏乡县东环路午河桥路西侧(建行)

威县管理部:威县洺州镇西一环与信德路交叉口路东万友香榭里小区C5门市

临城管理部:临城县临泉西路422号

平乡管理部:平乡县三合街中段东侧(宏屹御花园小区西侧)

南和区管理部:建设大街399号(建设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侧)

巨鹿管理部:巨鹿县建设北街76号建行二楼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8:30-12:00 14:30-17:30

冬季:8:3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

0319-12345

办理流程

1、需要结清证明的,借款人可通过网上营业大厅自行打印,或者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2、已经办理不动产抵押的借款人,贷款结清后需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抵押注销。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年检要求

注意事项

1、需要结清证明的,借款人可通过网上营业大厅自行打印,或者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2、已经办理不动产抵押的借款人,贷款结清后需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抵押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