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
发布时间: 2024-02-05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5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事项名称 | 组合贷款 |
事项属性 | 非行政审批 |
办理机构 |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服务对象 |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 |
设定依据 | 《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4号) |
申请条件 | 符合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贷”)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购买个人自住住房申请公贷额度不足时,可同时向中心委托发放公贷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称“商贷”)。 |
办理材料 |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额度确认表。 |
2、其他资料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一致。 | |
办理地点 | 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
市直管理部: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622号 | |
沙河管理部:沙河市东环西班牙印象西门北侧 | |
南宫管理部:南宫市青年大街38号 | |
清河管理部:清河县黄河街金地富力城南门西侧 | |
宁晋管理部:宁晋县凤凰路262号 | |
内邱管理部:内丘县扁鹊大道(税务局斜对面) | |
广宗管理部:广宗县兴广路36号(原广播局院内) | |
任泽区管理部:任泽区滏阳路(任泽区财政局院内) | |
临西管理部:临西县建设街1号 | |
新河管理部:新河县新兴街与英雄路交叉口南侧 | |
隆尧管理部:隆尧县北环路7号(建行三楼) | |
柏乡管理部:柏乡县东环路午河桥路西侧(建行) | |
威县管理部:威县洺州镇西一环与信德路交叉口路东万友香榭里小区C5门市 | |
临城管理部:临城县临泉西路422号 | |
平乡管理部:平乡县三合街中段东侧(宏屹御花园小区西侧) | |
南和区管理部:建设大街399号(建设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侧) | |
巨鹿管理部:巨鹿县建设北街76号建行二楼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夏季:8:30-12:00 14:30-17:30 | |
冬季:8:30-12:00 13:30-17:30 | |
联系电话 | 0319-12345 |
办理流程 | 1、额度预审 |
2、办理贷款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附件下载 | 无 |
年检要求 | 无 |
注意事项 | 1、项目准入。管理部和商业银行应分别按照各自规定与开发企业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协议,并办理楼盘备案。已在公积金备案的楼盘可直接申请组合贷款业务,但合作银行可按银行政策对拟备案楼盘调查核实。 |
2、坚持顺位抵押原则。(预)抵押包括“新建预售商品房抵押网签备案”和“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管理部可授权1名商业银行人员办理(预)抵押,办理时,须按先公贷后商贷的顺序办理登记手续。确保中心作为贷款房屋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商业银行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 | |
3、坚持预售资金监管原则。组合贷中委托发放公贷的银行应与发放商贷的银行为同一银行;公贷和商贷资金须同一天放至开发企业的监管账户内;借款人须使用同一还款账号偿还公贷和商贷两笔贷款的本息。 | |
4、灵活贷款年限。借款人可按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政策规定自由选择贷款年限。 | |
5、灵活还款方式。借款人可自由组合两笔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 | |
6、灵活提前还款。借款人可按公积金和银行的政策分别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当公贷和商贷一方贷款结清时,结清方应为借款人及对方出具结清证明。当两笔贷款全部结清后,双方配合办理解除保证或抵押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