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 2024-07-03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4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地方标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让无理由退货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此次出台的《规范》,共19条具体措施,对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实施原则、经营者告知义务、纠纷解决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规范》明确,按照“政府鼓励倡导、经营者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经营者作出退货时限更长、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鼓励有条件的经营者建立“先行赔付”等快速解决争议制度。

无理由退货商品品类由参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的经营者根据自身经营条件、经营商品属性自主决定。根据《规范》,经营者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应在营业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摆放或电子屏显示等方式,明确标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种类、适用范围、退货流程、退货时限及其他细则,并在销售过程中主动告知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和商品本身、配件、标识、保修卡、说明书、外包装等齐全。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调试的,视为商品完好。

此外,鼓励经营者建立恶意退货记录档案,如发现并能够证明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时存在恶意情形,或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可拒绝退货并记入恶意退货记录档案。

目前,我市共有511家实体店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去年以来,全市大型商超累计为消费者办理无理由退货6100多件,退货金额59.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