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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1-06 发布机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51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是邢台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机构规格正处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省人民防空方针政策,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市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与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县(市)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人民防空信息化等规划并督导落实。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
(三)贯彻国家人民防空城市等级划分标准,落实防护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组织市区并指导各县(市)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负责市区并指导各县(市)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建设要求。
(四)制定市人民防空指挥部服务保障计划并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市级指挥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使用和管理,拟订市级防空计划方案。指导各县(市)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和防空计划方案制定。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五)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县(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和警报试鸣工作。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制定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计划,组织训练演练和考核。
(七)负责编制本级人民防空预、决算。组织开展本级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
(八)编制人民防空科研计划,组织人民防空重大科研课题攻关,推介应用人民防空科研成果。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机关 "准军事化" 建设。协助管理各县(市)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
(十)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袭警报发放、群众疏散掩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消除空袭后果行动。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完成市人防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一)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等应急支援任务。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市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负责人:宋华章,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