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物价局概况
发布时间: 2015-06-12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76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一、内设机构
我局共设有13个科级机构。
局机关设9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商品价格管理科、医疗和药品价格管理科、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公用事业价格及经营性收费管理科、市场价格监测科、审批服务科;按有关规定,在局内设立监察室和党总支。
直属行政机构3个:邢台市物价局监督检查一分局(邢台市价格举报中心)、邢台市物价局监督检查二分局、邢台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下属事业单位1个:邢台市价格认证中心。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价格(收费)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建议;负责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
(三)拟订价格(收费)改革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
(四)拟订和调整市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草案;对市场调节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
(五)负责拟订国家机关、公益事业、公用事业、中介服务和重要经营收费的标准草案并监督执行。
(六)依法组织全市商品和价格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和裁决。
(七)负责重要产品成本调查和监审,审核汇总重要产品的成本收益,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八)负责市级价格鉴证和复核裁定工作,指导全市价格鉴证、复核裁定以及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业务工作。
(九)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事宜。
(十)承办市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和后勤管理工作;参与价格(收费)改革项目方案设计;负责物价宣传;负责收集反馈全市物价动态和政务信息;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商品价格管理科
负责管理全市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资源稀缺、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拟定作价原则、办法和改革草案;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定价权和行业组织价格自律;提出指导市委托各县(市、区)管理的商品价格的意见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生产要素价格的管理和指导。
(三)医疗和药品价格管理科
负责拟定医疗服务和药品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目录;拟定医疗收费的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提出药品和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和调整建议;对政府定价以外的药品价格进行登记。
(四)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
负责拟定国家机关及公益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和行政性事业单位资源补偿类、行政管理类、鉴定类、考试类、培训类、教育类和道路通行费等收费标准及管理原则、办法;协调处理部门、地区间在国家机关及公益事业收费方面的争议。
(五)公用事业价格及经营性收费管理科
承担交通运输价格与服务收费、邮政通讯资费、房地产价格与相关收费、中介服务组织收费、旅游收费、专业服务市场收费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等经营性收费、公用事业收费管理工作,拟定收费管理原则和办法;协调处理部门、地区间在公用事业收费、经营性收费和涉外收费方面的争议。
(六)市场价格监测科
负责组织全市物价系统市场监测与预警。负责及时掌握物价动态,预测价格趋势;搜集、发布价格信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监测,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负责全市市场物价监测资料统计、汇总;负责全市价格信息服务工作,为企业发布信息,提供政策信息、供求信息和市场预测。负责重点产品价格与国际、国内同类价格对比分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群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内调剂。
(七) 邢台市物价局监督检查一分局(邢台市价格举报中心)
主要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受理日常价格举报工作,查处违反国家定价和市场产品价格的违法行为,规范价格行为和市场价格秩序。
(八)邢台市物价局监督检查二分局
主要负责各类收费案件的查处,监督管理全市明码标价等工作。
(九)邢台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主要负责对农产品、副食品、服务、收费项目定价前的成本核算以及生产、经营、市场供求形势的价格成本调查、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