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4-12-18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207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邢 台 市 公 安 局

                         邢公办字〔2014〕31号

邢台市公安局

关于印发《邢台市公安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 局,市局各单位:

《邢台市公安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作情况及时报市局。

邢台市公安局


 

邢台市公安局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 "学讲话、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 大讨论活动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4] 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 "学讲话、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 大讨论活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化政务公开,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我局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逐步建立局机关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政治部人事处、审批服务科)。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各类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及上访信访、群体性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局属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有关警种部门)。

3.深化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责任单位:局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有关警种部门)。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一是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外,均应公开预算决算,预算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是加大 "三公" 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 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 "三公" 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处)。

2.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责任单位:审计处)。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处)。

三、健全机制

(一)严格公开标准

一是全面彻底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二是主动及时公开。把握公开主动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三是细化条目公开。对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四是适时动态公开。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保持公开 "新鲜度" 。

(二)完善公开体系

1.推进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市、县两级公安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共享的政策查询、业务流程、数据交换等信息资源库,实现一体化办理。  

2.拓宽政务公开方式渠道。充分利用公安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利用电子屏幕、公告栏等形式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三)加强制度建设

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服务内容。

2.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范围、方式和办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3.健全完善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4.健全完善便捷实用的民意收集反馈评价机制。综合运用新闻媒体、问卷调查、意见箱等形式,征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并向群众公开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英刚为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立、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程寿强、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张金斗为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张金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红梅、付晓敏、姚晓辉同志兼任。市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工作,政治部宣传处负责政务公开发布工作,各有关处室按照责任分工向政治部宣传处提供公开内容。严格按照 "谁管理、谁公开"  "谁负责、谁公开" 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

(二)加强督导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和督察支队负责监督检查。对因领导不重视、进展缓慢、工作没有效果的警种部门严肃追究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政治部宣传处牵头,各有关警种部门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附件:邢台市公安局政务公开目录


附件

邢台市公安局政务公开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事项

牵头单位

行政权力

运行

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

政治部人事处、审批服务科

非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

法制支队

其他行政

权力

 

 

财政资金

财政预决算和 "三公" 经费公开

警务保障处

财政预决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处

公共资源

配置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警务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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