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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 2021-12-01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118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的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工作。
(五)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六)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七)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以及省直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贫困县工作。协助做好京津冀扶贫协作和省内经济强县对口帮扶贫困县相关工作。
(八)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
(九)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承担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负责人:高振防,邢台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办公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48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4:30-17:30(夏季)
电 话:229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