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主要职责、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19-02-19 发布机构:市烟草专卖局 浏览次数:78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领导简介:石向东☆党组书记、局长、经理
一、市局(公司)主要职责
(一)在国家局、总公司和省局(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保证行业宏观决策、宏观调控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维护 "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 的烟草专卖体制。作为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依法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独立行使法人财产权、经营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局(公司)的贯彻执行,坚决落实省局(公司)党组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研究部署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三)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及国家局、省局有关政策规定在本市辖区的执行情况;依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准运证,做好证件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所属企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对全市烟草系统工商企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烟草制品的不法行为,为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
(四)按照省局(公司)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烟草商业系统(以下简称全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实行宏观调控,改善市场环境,保持经济运行健康发展。
(五)依法组织、指导所属企业通过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重大事项审批、内部审计、监察督查等方式,对资产、担保、重大投资和重要诀策实施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六)组织、指导所属企业协调与烟草工业系统的关系;负责全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汇集、分析、发布有关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
(七)承担所属单位设立、合并、撤销、分立、更名等的申请报批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
(八)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大型科研项目攻关活动,负责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
(九)组织、规划全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担省局(公司)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局(公司)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局(公司)内设机构设置如下:
(一)办公室(与规范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政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负责政务协调、调研督办、会议管理、文档管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管理、信访稳定、应急值守、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遴选、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规范管理办公室 为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市局(公司)规范管理工作计划,制订细化行业规范管理制度的运作规则、配套办法、保障机制,组织对规范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查。
(二)综合计划科
拟订全系统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审核省公司授权投资项目;拟订年度烟草专卖品产供销年度计划;负责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工作;掌握和分析产销动态,协调产供销的衔接;承担精益管理、贯标、对标、QC等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全系统科技发展规划;承担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承担技术监督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招标具体工作。
(三)专卖监督管理科(专卖稽查支队)
监督检查辖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执行情况,制订实施辖区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组织指导并承办涉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打击假冒伪劣、走私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承担相关专卖许可证件的核发、监督、管理工作。
(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派驻办公室
监督检查辖区行业内部生产经营企业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情况,制订实施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组织协调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对行业内部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生产经营问题的查处; 负责受理省局授权范围内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单位委托的各类卷烟产品的鉴别检验工作。
(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系统体制改革方案;承担所属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更名等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规范性文件等管理制度及重大决策;组织法律风险防控;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处理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负责专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法制监督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企业法务工作。
(六)财务管理科
提出全系统有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经营管理、会计核算的制度、办法,管理监督财务资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和标准。
(七)审计派驻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办法;负责拟订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级实施同级审计监督。
(八)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
负责拟订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意见;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党组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各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九)人事科
负责拟订全系统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承担县级烟草专卖局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等的报批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系统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纪检监察科(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受理不服处分的申诉。
(十一)安全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负责全系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健康和内部治安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报告等工作;依法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卷烟营销中心
负责拟订全系统卷烟营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管、检查所属单位卷烟营销和品牌培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系统卷烟营销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卷烟市场信息监测及分析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卷烟价格执行情况。
(十三)群团工作科(工会办公室)
承担行业工会、机关工会及团委、妇工委日常工作。
工会办公室 负责全系统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工作;协助做好烟草行业全国劳模、 "五一" 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负责行业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服务中心
负责后勤服务、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实物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五)信息中心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系统信息化规划、管理制度和标准;负责全系统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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