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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机构信息(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1-08-19 发布机构: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86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机构信息(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邢办字〔2021〕29号),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组宣人事科、办公用房管理科、财务资产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科、行政服务科、安全保卫科、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协助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处理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办公用品等工作。负责行政、接待工作。
(二)组宣人事科。负责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档案、职称及劳资等工作。负责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宣传工作。
(三)办公用房管理科。承担编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含技术业务用房)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技术支撑工作并负责实施。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房地产产权产籍及处置利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含技术业务用房)的统一调配、租赁和监督其使用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大中修、集中供热改造项目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行政办公区域规划管控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指导下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行政辅助、技术支撑工作。
(四)财务资产管理科。负责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经费的预决算编制、支出、核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的技术支撑工作并负责实施。负责上述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
(五)公务用车管理科。负责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制定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技术支撑工作并负责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不含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指导监督下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行政辅助、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邢台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公共机构节能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的技术支撑工作并负责实施。承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的技术支撑工作并负责实施。承担邢台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行政服务科。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的绿化、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物业服务等社会事务并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管理。负责市级领导干部周转用房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并做好服务。
(八)安全保卫科。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保工作。承担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的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负责市级领导周转用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务、群团、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