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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旅游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08-03-27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91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领导简介:戴书军☆局长、党组书记★姚炬峰☆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苏栋☆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姜新波☆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戈男☆党组成员、副局长★
内设机构:办公室、监督管理科、资源开发科、市场开发科、人事科、监察室。下属科级事业单位1个:邢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监察大队)。
工作职责:
邢台市旅游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授权行使全市旅游业的行政管理职能。
邢台市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对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景区(点)、企事业单位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和指导旅游行业评星、定级、定点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优秀景区(点)工作。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审核、申报各类旅游接待设施项目,对需由市发展计划部门立项审核、报批的旅游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意见;指导旅游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业统计工作。
(四)研究拟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组织指导旅游市场调研和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全市旅游业对外对内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五)组织和指导全市公民出国(境)旅游业务。
(六)负责涉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旅游事务;办理来邢国外旅游者的签证通知事宜;指导对外旅游交流与合作;管理境外及外省市驻我市旅游办事机构和旅游企业。
(七)承办全市国内旅行社、经营国际旅游和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及合资旅行社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旅游企业改革发展工作。
(八)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和旅游保险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九)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及旅游教育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值班电话:0319-5212000
地址:邢台市邢州北路168号
传真:0319-5212007
受理投诉部门:邢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监察大队)
受理投诉电话:0319-5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