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民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4-09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797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规划财务科;(三)社会组织管理局(邢台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四)社会救助科;(五)区划地名科;(六)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七)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八)机关党委(人事科)

   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全市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

(三)社会组织管理局(邢台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局可对外称“邢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四)社会救助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工作,承办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方面救助有关办法。

(五)区划地名科。组织研究全市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方案建议,按照管理权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行政区划(含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以及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组织指导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地名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市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六)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市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县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市火化证、骨灰安放证、婚姻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七)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协调推动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八)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办公地址:邢台市守敬北路51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4:30-17:30(夏季)

负责人:吴少伟

联系电话:0319-213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