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高新区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时间: 2023-08-01      发布机构: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900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河北邢台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科工统计局、城市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社会事务局、投资促进局、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土地储备分中心12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综合运行工作职责。负责政策研究制定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主要工作目标和领导批办事项的督办。负责国家安全工作。负责保密机要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外事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与市人大、市政协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以及党员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负责网络安全和协调推进信息化建设发展。负责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电影行政事务。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机关党委和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金融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研究拟订区财政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制定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和财政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非税收入、政府采购、会计管理工作,处理涉及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事务。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审计事务及单位内审工作。负责金融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区投融资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国民经济运行综合分析。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产城融合工作。负责价格管理和粮食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负责区消费促进工作。按照要求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行业指导、成品油领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会展业指导促进工作。研究制定商贸服务业、流通行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科工统计局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科技创新工作决策部署。拟订科技发展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科技创新体系、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统筹区内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发展规划,制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措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组织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统计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实施重大普查和统计监测分析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城市建设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参与编制、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相关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协调指导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承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等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做好人民防空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集中办理市政府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负责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镇办行政综合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区行政执法整体协调和协作,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同联运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事项管理。牵头推进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综合行政执法。协助市直部门或市直有关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违反行政法规的案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跨区域案件执法问题。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事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业农村、动物卫生监督、林业、乡村振兴等管理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水务管理工作。负责民政、医疗保障、残联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管理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投资促进局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招商网络,加强投资政策和环境的宣传与推介。负责组织开展招商引资相关活动并协助做好各类企业投资的服务工作,投资项目的咨询、洽谈、跟踪、签约。负责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信访、退役军人、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政法、统战、民族宗教、国安、侨联、台办、司法法制工作。负责团委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会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土地储备分中心

主要职责:在市高新区管委会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双重领导下,按照“属地政府征收,新区收储供应”的原则,负责开展新区直管区范围内,需依法转用征收的集体土地和需盘活的国有存量土地的收回、收购、储备、置换、开发及熟化、集体土地统征工作;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管理和供应工作。

 

机构负责人:刘炳,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地址:邢台市振兴一路市规划馆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1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9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电话:0319-388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