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粮食系统应急度汛预案
发布时间: 2011-06-03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1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根据省、市政府、河北省粮食局防汛工作安排部署,为确保应急度汛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在发生汛情时能够调集用于抗洪救灾的各种物资,最大限度地减少粮食损失,保证广大群众的粮油供应,结合今年我市粮食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我市境内汛情预报发布后,或在我市境内发生汛情后,启动本预案,市粮食局(包括各直属单位)及各县(市)粮食局要立即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市粮食局应急防汛指挥机构
1、防汛保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华山
副组长:李建志
组 员:各县(市)区粮食局局长、市直粮食系统厂长(经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2、防汛保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粮食局防汛保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仓储基建科。(仓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职责分工
①市粮食局局领导防汛保粮包县(市、区)责任制名单:
刘华山:负责全面 ; 张建坤:宁晋县、大曹庄区、新河县; 李建志:任县、巨鹿县、南宫市;牛丽彩:临城县、内丘县;刘立国:柏乡县、隆尧县;崔胜民:平乡县、南和县、广宗县;赵林:邢台县、沙河市;张建忠:威县、清河县、临西县。
②局机关:
办公室:负责市直粮食系统各单位及局机关防汛工作
财务科、工会 、共青团、妇联:责救灾物资及救灾款的发放工作及伤病救护工作
购销调控科:负责汛期粮油供应工作
行业发展科:负责面粉加工企业洪汛期间成品粮的加工工作
纪检、人事科、监督检查科:负责宣传、发动工作及执法检查工作
仓储基建科:负责协调全市粮食系统防汛及灾后调查等项工作
局物业公司、老干部科:负责粮食局所属家属院的防汛工作
军粮中心:负责全市军粮库的防汛及军粮供应工作
③市直粮食系统的厂长(经理)为本单位的第一负责人
④各县(市)区粮食局长为本局及下属单位的第一负责人
二、市粮食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市粮食局防汛保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省粮食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和协调粮食系统的抗洪救灾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工作方案,确保全市粮油供应。
市粮食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及时掌握各有关单位的汛情发展变化,人员伤亡情况、粮食的损失情况。
2、掌握各单位低洼库站的分布情况和可能发生汛情库站的储粮情况。
3、掌握砖、石、砂、麻袋、面袋等防汛物资的使用和库存情况。如有紧急情况,负责安排各单位之间防汛物资的调度。
4、掌握粮食、仪器等救灾物资的准备、发放情况。根据灾情程度,准备充足的粮食、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保证随时调用。
5、及时向省粮食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抗洪救灾指挥部汇报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并按其批示迅速行动。
6、负责处理粮食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7、切实加强同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搜集天气形势预报、预测资料,对各种汛情做到早知道、早准备、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财产和粮食损失,确保人身安全。
8、保证通讯畅通,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值班电话:正常工作时间2580506 其它时间:2580505。
三、防汛、救灾物资的准备
1、防汛物资的准备。各单位汛前必须对各种防汛物资做好充足的准备。一是对仓储设施和排水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各种仓储设施及排水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二是购置必需的防汛物资。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要求,我局市储防汛麻袋13000条,编织袋10000条的储备任务,质量标准要求:麻袋一次性标旧袋,编织袋一次性新袋。经局研究分配市粮油集团总公司麻袋3000条,编织袋2000条,桥东粮油贸易总公司麻袋3000条,编织袋2000条,桥西粮油贸易总公司麻袋3000条,编织袋2000条,邢台国家储备库麻袋2000条,编织袋2000条,邢台国家储备分库麻袋2000条,编织袋2000条。防汛麻袋、编织袋要专库专管专用,保证急需。各县(市)每个低洼库站防汛麻袋至少备用3000条,潜水泵1--2台,并落实好后备电源和发电设备。市直粮食系统各单位厂长(经理)对防汛物资的准备负总责,各县(市)粮食局长对本系统的防汛物资负总责。三是把握重点,严防死守,确保关键部位的粮食安全。中央储备库、省级储备库、市级粮食储备库是今年防汛工作的重点,各级粮食储备库要采取各种措施,备足防汛器材,确保各级储备粮安全存放。地处大陆泽、宁晋泊和黑龙港流域的八个县及其他县(市)的部分低洼库站,破旧仓房和露天存粮是我市防汛保粮的重点部位。一定要千方百计,确保粮食安全。⑴对这些县(市)库站的粮食,能外销的要优先组织外销;⑵对不能外销而有条件转移的,要尽量安排到安全地带;③既不能外销又无条件转移的粮食,要立即采取加固围墙、加高垛底、封堵仓门和通风口等措施,把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市局再次明确,所有的露天存粮垛底必须达到0.5米以上,滞洪区、行洪区所有低洼库站在洪汛期间的库门外防洪墙必须达到1.5米以上。同时,必须封堵库房通风口,等汛期过后再拆除。
2、救灾物资的准备。为确保汛期粮食的供应,充分发挥国有粮食部门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粮食应急要求,首先要求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粮食局准备必要的粮油货源,按照粮食应急要求,要确保10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对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定为重点防汛的县(市)保证筹措成品粮150吨以上,一般县(市)区筹措成品粮100吨,邢台市区筹措成品粮500吨以上(由任县粮食局负责),市场需求时,市局将以文件形式下达调粮计划,以确保汛期粮油供应。
四、纪律要求
1、市粮食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要经常检查落实本单位的防汛应急工作。
2、预案一旦启动,粮食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及有关人员应立即到位,落实各自职责和任务。调用的物资、人员,占用的场地,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挪用。全市粮食系统所有人员都要无条件的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3、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粮食、食品等物资的准备、发放。
4、根据防汛应急需要,各县(市、区)粮食局及粮食企业,要明确防汛工作的负责人,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在防汛应急反应中,对不按照本预案规定或违反粮食局领导小组的命令,拒不承担防汛应急任务的;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者玩忽职守,阻碍预案顺利实施的;对防汛应急工作有其他危害行为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局、市直各单位在汛期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