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平台链接
依申请公开
政府公报
政务公开公开年报
事项清单 权责清单 互动咨询
关于调整沙河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1-10-14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3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沙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你局成本监审认证报告结论,现批复如下:
按照河北省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冀发改传[2010]36号)简化气价分类要求,同意你市将行政事业、商业及工业用气价格合并为非居民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88元/立方米,此价格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供气企业对用气大户可给予一定价格优惠,对于年度用气大户的确定和优惠价格由企业双方协商,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执行。
调整后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