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召开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调度会

发布时间: 2011-12-19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6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11月29日我局召开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调度会。局党组副书记尹孟谦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主管局长、村镇科科长、质监站主管站长,局属质监站主管站长和主管人员共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一年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讲解农村危房工程质量验收办法,安排部署第三次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工作明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今年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万户,涉及17个县市。截止11月15日,全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111户,占省任务100.93%,其中节能示范村(点)850户,开工率、竣工率名列全省前茅

尹孟谦在讲话中指出农村危房改造是百年大计,质量大于天。各乡镇、村是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主体,在改造中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必须做到四必看,即设计图纸、基础施工、主体结构、竣工验收必看。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要求,对不合格的不予验收,不予拨付补助资金,决不能让新建的房屋变成新的危房。

他强调,各县市要在确保完成危房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农村危房的危险等级、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分类补助标准的制定,要履行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后应予以公示,并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备案。各试点县不得将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平均分配到各户,五保户与低保户、贫困户不一样,修缮与新建不一样,联建与分建不一样。各县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适时适式拨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尤其是对原址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的围护机构必须采用两项以上节能措施,否则不予竣工验收,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他强调,做好第三次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工作对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至关重要,各县市区建设部门为工作承担主体,具体负责调查摸底工作一是每个村要有1名县级建设部门派出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各小组必须进村入户,实地勘察、鉴定,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三是《河北省农村贫困户危房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必须由村主要干部、乡(镇)包村干部签字,加盖县、乡(镇)政府印章后逐级上报。

他要求,各县市区要在调查摸清现有农村危房底数的基础上,尊重民意,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来确定2012年危房改造计划;改造形式可选择修缮加固、原址新建、异地非集中新建、异地相对集中新建,房屋置换五种形式;对建筑节能示范村(点)要选择相对集中(原则上10户以上联建),意在示范,重在效果。不要应付,不要凑合,不要强迫命令,不搞平均分配。对建筑节能示范村(点)明年计划安排领导重视,安排周密,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省、市在分解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总任务时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