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民政局对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93、297号建议的并案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5-24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冯占峰、张忠方代表:
你们提出的 "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事业的建议、关于增加养老护理员补贴的建议" 收悉,由于两位代表建议中均是涉及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现综合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126万,占全市总人口(775万)的16.2%。其中,80周岁以上老人约11.5万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约22万(根据2016年全国老龄办《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估算)。预计到2020年,我市老年人口将突破130万,80周岁以上和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将进一步增加。我市已进入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呈现出基数大、比例高、增速快,并伴随高龄化、空巢化和失能化的发展趋势和特点。
二、存在困难
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需求不相适应的挑战,一些瓶颈问题亟待突破,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我市90 %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目前,我市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作用有待提升,社区的服务平台搭建不够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度还有欠缺。
二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不均衡。首先是主城与县级养老机构建设发展不平衡,我市现有98所社会办养老机构中,大部分均在各县,其中部分县没有社会办养老机构。其次是养老机构规模差距大,相当一部分养老机构规模小,基础设施陈旧,服务项目单一。由于养老机构的规模、设施、服务管理水平的差异,床位供需出现两极分化。一些硬件设施好,管理服务优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高,反之则低。
三是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落实上存在困难。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7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邢政发[2016]4号)等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中,对建设规划、土地使用、税收减免、水电使用等多方面要求给予优惠,但对具体的实施细则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到实处。
四是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与服务管理提升不相适应。受公共财力投入不足和市场影响等因素,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尤其是护理服务队伍呈现 "三低三高" 特征:社会地位低,流动性高;收入待遇低,劳动强度大,职业风险高;学历水平低,年龄偏高。劳动付出与收入待遇、职业发展之间的严重失衡,导致从业队伍不稳定。目前,护理员队伍多为 "40、50" 人员即:40岁以上女职工,50岁以上男职工。由于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的制约,服务水平相对不高,不同程度制约了养老服务业护理人员队伍的有序发展。
五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体利用率不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一项系统化、专业化很强的服务工作,市民政局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补贴,基本运行经费则由社区给予保障,但社区没有资金来源,无法保障正常水、电、暖经费,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困难,出现闲置情况。致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中 "重建设、轻运行,重硬件、轻软件" 现象存在。多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没有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志愿者队伍尚未建立,服务内容和专业化水平难以满足社区老年人多样化、专业化的照料需求,养老服务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六是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和运行资金筹措困难。从2011年开始,我市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4687所,绝大多数农村互助幸福运行较好,但也有部分幸福院难以运行。目前,除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和市住建部门危房改造资金及县政府配套资金投入外,其他相关部门对幸福院建设没有投入资金,造成农村互助院建设和运行资金落实上存在实际困难。
三、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按照《邢台市 "十三五" 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0张以上" 的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大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力度,到明年底,完成5所建设任务(平乡县颐养居医养老年中心、柏乡县老年养护院、宁晋县康乐老年公寓、临西县老观寨养老服务中心、广宗县康年老年养护院),增加床位2900张。二是要继续鼓励社会资本兴建养老机构,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步伐,到明年底力争建成床位2000张,全市总床位达到5万张以上,按时完成 "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0张以上" 的任务目标。
(二)努力提高居家养老服中心的服务功能。全面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养老资源向社区居家养老倾斜,年内要重点完成17所较大规模(750平米以上)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以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资源,大力增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活动和家政服务等功能,全面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三)继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按照省政府2020年农村互助幸福院要基本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要求,明年要继续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年底前力争完成213所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加快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转型发展,通过部门协同、资源整合,大力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与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学校等其他服务设施共建、共享,进一步提高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营能力和利用水平。
(四)持续深化 "医养结合" 养老模式。积极配合市卫计委全面做好第三批医养结合试点推广工作,通过引导公办医院设立养老床位、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医疗单位在养老机构设置医疗门诊和卫生所,开展农村幸福院与卫生室 "联姻共建" ,推动社区高龄、重病、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医养融合发展水平。
(五)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紧紧抓住《邢台市 "十三五" 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和《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的有利时机,在养老机构建设用地、规划审批、资金补助、消防安全等方面,积极争取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切实将养老政策落到实处,激活社会与市场发展要素,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一批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六)加大护理人员的补贴培训力度。根据2017年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100号文件精神,与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专科毕业生,从业满2年的,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从来3年以上的,并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建立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四级定期培训制度,按规定内容组织培训。通过专家授课、领导讲话、互助交流,进一步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能力,进一步提高管护能力。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