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民政局对政协邢台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9-05-24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11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民建邢台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 "关于全面落实建立健全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紧迫性"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于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出台后,我市便按照文件要求,着手在农村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以监督村 "两委" 正确履职。
2018年,我们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 "两委" 换届工作的意见》要求,配合组织部门,依法推进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成员中至少有1名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除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党组织成员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换届过程中,市民政局副局长申平和同志、副调研员张滇生同志分别带队到相关县(市、区)进行周督导检查,推进各项工作。换届完成后,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科长张志忠同志带队到相关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18年11月,为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关工作,市民政局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邢台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试行)》,并印发至各县(市、区)民政局,由各县(市、区)民政局参照执行。
截至目前,我市所有农村均已按要求推选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