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台积极开展供暖决策气象服务

发布时间: 2020-03-13      发布机构: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81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法定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即将结束,邢台市气象台加强天气趋势研判,积极组织开展供暖决策气象服务。自3月10起向市供热办提供邢台往年供暖后期气温变化情况分析,并对今年供暖后期的天气趋势进行滚动预报,为决策部门提供气象支撑。

据悉,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根据气象条件和疫情防控情况的综合研判,经邢台市政府同意,目前,邢台市2019/2020年采暖期延长至4月1日,并向社会公布。延长供暖期间,各供热企业不向群众收取采暖费用,并确保室温标准和服务质量不降低,保障群众居家温暖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