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全力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打造 "知苦不言苦、知累不怕累、知难不畏难" 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实现管好队伍、管好环境的 "两好" 目标,努力为清河县打造宜居宜业的优美环境贡献力量。
大气污染治理联动机制建设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 "每会必议、每事必追" 的原则,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并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印发了《清河县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攻坚方案》《大干四十天,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攻坚方案》《清河县空气质量改善考核问责办法》《清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清河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措施任务分解清单》等方案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完善了奖惩制度,细化了管控措施,并进一步理顺了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体系和城区污染源监管责任体系。同时成立了工业企业、扬尘面源、机动车管控、清洁取暖、燃煤管控五个专班,强力推动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合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的整体合力。同时为进一步加大科学治霾力度,县政府投资250.5万元,加快空气质量智慧监控平台(指挥中心监控大厅)建设,在全县安装35台微型空气监测站,对全县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不断完善监测机制,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数据支撑。目前,35台微型空气监测站已全部安装完成。通过全县共同努力,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工业企业提标改造
今年以来,清河县生态环境分局分批次邀请省、市专家对工业企业进行上门帮扶问诊,正确引导企业进行高质高效提标改造,并分行业组织橡塑、铸造等企业先后赴泊头、藁城、鸡泽、任县等地A级标杆企业进行参观考察,学习先进治理经验,推进清河县工业企业提升改造进度。截至目前,列入省治理项目1家已完成;17家工业炉窑,1家砖瓦窑整改完成准备申请验收,2家已完成;17家重点涉
VOC企业已全部完成;105家橡塑企业已完成。目前,清河县有A级企业0家、B级企业6家、C级企业142家,31家企业列入正面清单,其中9家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正面清单企业。
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加大重点河流整治力度。2020年,我县涉及重点河流治理项目为邢台市清河县卫运河(油坊桥断面)水污染控制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以 "河道功能型人工湿地" 为主导工艺的河水净化处理系统1套,工程区域河段总长度2km,潜流湿地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为3万㎡,河道表流湿地系统水域总面积约为7万㎡,表流湿地系统设置界面纳米水处理设备1套。3月15日专家团队进入清河,对卫运河油坊桥及其上游进行实地调研,清河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对接专家团队,为专家团队提供监测数据支撑。目前,专家团队正在收集更多的地质、水文、水质及油坊桥上游及周边污染源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及实验小试,从而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对卫运河水质进行治理,保障卫运河油坊桥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同时,我县与东岸上游山东省临清市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多次与上游县市沟通,联合排查运河
东西两岸污染源,发现一起、移交一起、整治一起,确保上游来稳定达标。今年3月份,油坊桥断面均值达到Ⅴ类水质标准,好于省考核目标。加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力度。该县共有2处污水处理厂,即清河县碧蓝污水处理厂和清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为确保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水口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2020年3月份启动 "清河湖生态湿地" 建设工程,经碧蓝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出的水先排入湿地进一步处理,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后再排入河渠。目前,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湿地建设项目已立项,现在正在做科研,争取上级资金,有望今年建成湿地项目。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清河县生态环境分局不断强化监管措施,执法人员充分发扬 "知苦不言苦、知累不怕累、知难不畏难" 的环保铁军精神,通过 "日常检查+晨查+夜查" 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摸排检查,督促废气排放企业完善治污设施、规范达标运行,严查非法排污、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并充分利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
制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快速、便捷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目前,已排查环境违法问题382个,其中立整立改203个、立案处罚93个,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违法案件86起(包括移交15起),拘留96人。真正利用行政和司法手段,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建设项目综合服务
为提高办事效率,清河县生态环境分局秉承着 "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 的工作理念,不断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积极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跟踪服务,全程盯办。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全程提供跟班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尽快落地。二是提质提速,服务发展。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60个工作日提速为7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并实现网络平台并联审批,大大提升了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网络审批、高效便捷。严格按照省、市并联审批要求,通过 "河
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和 "邢台政务服务网" 等网络审批平台,依法实施环评文件并联审批工作,2020年以来,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2件,核发排污许可证12个,所有项目均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环保把关率100%。同时积极督促有关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提供验收过程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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