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民政局进一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 2020-04-08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123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为确保南宫市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切实得到保障,南宫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南民10号文件,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836元。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标准调整为6288元/年。2020年城镇居民特困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640元(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828元(每人每月819元)。保障金补差额发放,从2020年1月份执行。截止3月份,南宫市共有低保户15133人,农村特困人员1384人,城镇特困人员5人,目前,调标任务已完成,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惠及我市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