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20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24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省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部署,着力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结合我市震情形势和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工作重点,增强防御地震风险能力
  (一)着力提升地震监测预警水平。各级应急管理(地震)部门要强化地震监测台网运维管理,加强台站和观测环境保护,优化台网布局,确保台网运行连续、稳定。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要研究制定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密切跟踪我市及邻近地区地震活动和前兆异常变化,加强与省地震局红山基准台联合会商,深化晋冀鲁豫交界区地震联防工作,全力做好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加快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开展地震预警信息服务。
  (二)着力提升建筑工程抗震水平。各县(市、区)和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重点涉震工程立项和实施。全市各类建设工程要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备内容,加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各县(市、区)和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对全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检查实效。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加快邢台市抗震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地震安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活断层探测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的应用,为城乡发展、国土利用、重大工程选址等提供技术支撑。
  (三)着力提升地震风险隐患排查水平。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对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易发点、水库、桥梁(隧道)的地震灾害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可能由地震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台账,分类评估风险,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地震次生、衍生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着力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水平。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要配合省地震局红山基准台强化震情观测分析,发挥数据优势,对接省地震局服务平台,及时获取地震速报、预警、灾害损失快速评估、地震活断层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等信息,为政府科学决策、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地震应急能力
  (一)抓好应急预案落实。各县(市、区)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邢台市地震应急预案》,于7月底前完成本地本部门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细则,明确领导机制、职责范围、响应程序、处置措施、保障计划、联络手册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确保程序简洁、指挥高效、协调顺畅、贴近实战。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要研究制定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突出针对性、增强实用性,尽最大可能降低灾害损失。
  (二)开展多层级应急演练。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要会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围绕地震发生后可能产生的直接灾害和次生灾害,适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卫生健康等重点部门,以及通信、电力、危化等企事业单位,开展抢修保通、医疗救护、次生灾害处置等科目的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推进学校、企业、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常态化地震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广大群众和学生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要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等设备设施,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启用。
  (三)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组织做好邢台防震减灾宣传月、 "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7·28" 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周等重点时段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等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建设,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宣教形式,扎实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 "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活动,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技能。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协同做好突发地震应急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强化地震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和风险应对,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三、强化保障措施,全力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一)严格落实责任。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指导开展常态化震灾预防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做到责任到位、配合到位、措施到位,合力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注重规划引领。各县(市、区)和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等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防震减灾 "十三五" 规划顺利收官。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要紧盯省防震减灾 "十四五" 规划,科学编制全市防震减灾 "十四五" 规划,并注意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各级各类防灾减灾规划的衔接,要统筹配置资源,有针对性谋划符合我市实际的防震减灾重大项目和改革举措。
  (三)加强科技创新。各县(市、区)和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科技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防震减灾科技创新,鼓励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地震科技协同创新,着力发展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为方向的防震减灾应用技术。
  (四)坚持依法防震。各级应急管理(地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各级应急管理(地震)、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大力开展地震标准宣贯工作。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