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20—2030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06-22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57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对<邢台市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0年)>予以批复的请示》(邢通信办〔2020〕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邢台市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城市通信基础布局,协调和促进城市通信设施建设,指导和规范城市通信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要结合近期与远期规划,统筹兼顾,分期实施。

  三、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好该《规划》,加强通信局所、通信基站、通信管道等设施建设。各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规划》全面落实,推动我市通信行业健康发展。

  四、《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