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落实抵押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01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14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2020〕49号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落实抵押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
现将《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落实抵押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日
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落实抵押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
近几年我市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职工购房需求持续升温,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量快速增长。2015年至今我中心共为3.4万户家庭发放贷款107亿元,是2015年前总放贷量的2倍。放贷量的迅速增长,对中心贷款资产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切实防范资金风险,提高中心资产质量,加快推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落实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管理部要实时掌握本辖区内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抵押落实情况,建立动态台账,对已办理不动产证的贷款要做到应押尽押,对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贷款进行跟踪调查,达到条件后要及时落实抵押,不断优化贷款资产质量。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动态台账。各管理部根据系统抵押信息导出每个合作项目的相关数据建立动态台账《邢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情况表》(附件1),并对所有合作项目进行梳理,有的放矢采取措施。已办理交房入住但仍未落实抵押的项目是落实抵押工作中关注的重点,各管理部要进行逐一了解,满足办理抵押条件的要尽快落实抵押,对还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要关注办证进度,应在办证后第一时间落实抵押。各管理部每月对抵押落实情况进行摸排,更新登记抵押情况表,并留存保管。
(二)督促协调办理。各管理部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抵押落实工作,一是与住建、不动产等相关部门联系,确切掌握各合作项目办证未办证的详细情况;二是深入项目实地,通过走访开发企业、购房户、物业等获取信息;三是电话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了解情况。通过掌握的信息,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管理部要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向相关部门报送资料,推进办证进度;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管理部要做好记录,持续关注。
(三)核对入库账目。各管理部要妥善保管抵押权证,暂由委托银行保管的,要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核对抵押权证的保管及存储情况,至少每半年要检查核对一次,确保账实相符。检查时,根据系统导出入库权证信息,工作人员与抵押权证实物进行一一核对,登记《邢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权证入库情况表》(附件2),并将检查结果和权证入库情况表作为检查核对依据留存保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重视。各管理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贷款抵押落实工作,认识到落实抵押是提高中心资产质量,防范贷款风险的有效手段,要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合理分配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积极推进。各管理部要明确责任人,抓好落实,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方案,建立台账,主动联系,跟踪进度,积极推动。
(三)利用结果,强化考核。推进抵押落实是中心一项重点工作,各管理部要高度重视,抵押率、年内抵押率增幅、办证数等数据将作为考核管理部资产质量的重要指标列入年终考核。
附件:1.《邢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情况表》
2.《邢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权证入库情况表》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