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邢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和楼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5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43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各管理部、各科室:
现将《邢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和楼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5日
邢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
和楼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与楼盘管理,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邢台市行政区域内项目准入与楼盘管理。
第三条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负责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与楼盘管理。市中心所属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机构)在市中心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楼盘备案的审查、现场勘察、审批以及后期跟踪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是指项目开发企业向公积金机构提出合作申请,并获取准予公积金贷款合作的行为;楼盘管理包括楼盘备案及后期跟踪管理,其中楼盘备案是指已批准项目准入的开发企业,将开发项目中符合条件的楼盘申请公积金机构备案,并获取准予放贷资格的行为。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可同时办理项目准入和楼盘备案申请。
第二章 项目准入
第五条 项目准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开发企业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开发项目规模相匹配的开发资质;
(二)开发企业经营正常,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三)开发企业同意为购房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并缴纳担保保证金;
(四)申请准入的项目必须坐落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且已取得相关合法手续。
第六条 开发企业办理项目准入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贷款合作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信用报告、上一年度末及近3期财务报表;
(三)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规划总平面图的电子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或核准批复);
(五)公积金机构根据开发企业及其项目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两家及以上企业合作开发的,除提供上述申请资料外,还需提供项目开发建设合作协议等必要资料。涉及分公司担保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不可撤销担保授权书等必要资料。
第七条 项目准入程序
(一)开发企业按规定准备齐全资料后,向公积金机构提出项目准入申请;
(二)公积金机构对其资料进行调查审核无误后,撰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前期调查报告》;
(三)公积金机构通过面谈、座谈、深入开发企业调研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开发企业及其项目的有关情况;
(四)公积金机构作出准予或不准办理的决定。对准予办理的,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书》;对不准或暂缓办理的,告知理由。
第三章 楼盘备案
第八条 楼盘备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开发企业已办理完成项目准入,备案楼盘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二)楼盘施工进度必须达到高层主体过半(且不低于6层),多层封顶。
第九条 开发企业申请楼盘备案,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楼盘备案申请表;
(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三)公积金机构根据开发企业及其项目进展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楼盘备案的程序
(一)开发企业按规定准备齐全资料后,向公积金机构提出楼盘备案申请;
(二)楼盘备案资料审核无误后,公积金机构对开发企业经营及其楼盘销售、施工进度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
(三)公积金机构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批通过的,在网站公告相关信息。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告知理由。
第四章 项目续签
第十一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签订合作期限一般为3年,合作期满后开发企业可申请续签,续签期限为1-3年,续签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贷款续签合作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信用报告、上一年度末及近3期财务报表;
(三)已备案楼盘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四)已竣工楼盘的竣工报告、销控表;
(五)公积金机构根据开发企业及其项目进展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项目续签的程序
(一)开发企业按规定准备齐全资料后,向公积金机构提出项目续签申请;
(二)公积金机构受理续签资料并审核无误后,对开发企业经营及其楼盘销售、施工进度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已竣工项目需按销控表进行入户调查,防止出现骗贷套贷情况。
(三)公积金机构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完成项目续签审批。对不符合续签条件的,应告知理由。
第十三条 竣工两年以上仍未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项目,不得续签。
第五章 跟踪管理
第十四条 开发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资质情况、项目规划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将相关变更手续报公积金机构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贷款职工出现贷款逾期时,开发企业有义务配合公积金机构开展催收工作。对拒不配合的,暂停开发企业的贷款业务办理,并按合同条款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扣划保证金冲抵贷款的,开发企业须于扣除后7日内补齐保证金数额,对于不能按规定补齐保证金数额的开发企业,公积金机构暂停该开发企业的贷款业务办理,并按《邢台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实施办法》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开发企业应主动配合公积金机构对贷款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贷后管理以及合作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表资料。
第十八条 开发企业出现经营异常、涉访涉诉、严重负面信息、骗提骗贷等问题的,公积金机构要及时暂停该开发企业的贷款业务办理。
第十九条 公积金机构要定期、不定期对已合作的项目进行现场勘察,主要察看项目销售情况、开发建设情况、按期交房情况、房屋产权办理情况等。
第二十条 公积金机构应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问题线索的开发企业要及时了解详细情况,必要时暂停该开发企业的贷款业务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积金机构在项目跟踪管理过程中,如发现有风险苗头,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市中心报告。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现场勘察时弄虚作假,误导勘察人员的;
(三)由于开发企业原因,损害借款人利益或影响市中心利益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公积金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隐瞒真实情况,作出虚假审查、勘察、审批意见的;
(二)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开发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准予办理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合作申请书》
2.《不可撤销担保授权书》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前期调查报告》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申请表》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审批表》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一:
XXX公司XXX项目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申请书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XXXX公司成立于XXXX年X月X日,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开发了XXX项目,并于XXXX年就XXX项目与贵中心合作。公司无诉讼事项,无经济纠纷。
本次开发的“XXX”项目,规划总占地XXX亩,核准总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容积率为XXX,位于XXX市XXX区(县)XXX大街以北,XXX以东范围内。项目分XXX期开发,具体规划是(例如建设-1+8F剪力墙结构住宅楼X栋,为X#、X#、X#楼;-2+22F层剪力墙结构住宅楼X栋,为X#、X#、X#、X#、X#楼;-2+24F层剪力墙结构住宅楼X栋;-2+5-13F层剪力墙结构商业与写字楼X栋)。目前,“XXX”项目已取得XXX、XXX、XXX等相关证书,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要求。
现就“XXX”项目,特向贵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合作期限3年,由我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同意贵中心将公司信息和相关数据提供给社会信用管理部门。
XXXX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不可撤销担保授权书
我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授权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XXX分公司全权办理“XXXXXX”住宅小区项目公积金贷款所涉全部事宜。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事项过程中,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XXX分公司有权提供担保并签署文件,所实施的一切行为和签署的担保及其他一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我公司均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
本担保授权书意思表示真实,效力至终,不可撤销。
授权方(公章): 被授权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前期
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
调查部门: 管理部
一、开发企业资信情况
1.开发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公司经营期限: 至 开发资质等级: 级 注册资本: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总资产: 万元
总负债: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基本结算帐户行: 银行
银行贷款总额: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对接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主要投资人 投资金额 占实收资本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该公司主要从事 业务,公司现有职工 人,下设: 等部门,管理人员均由各专业人员组成,其中高级技术人员 人,中级技术人员 人。
2.开发企业经营情况
此项目为该公司在我县(市)开发的第 个楼盘,该公司曾于 年就开发的 项目与我中心合作,合作贷款金额为 万元。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商品房)
项目占地: 平方米(合 亩)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项目容积率: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土地取得方式: (出让) 地类用途:
土地终止日期:
该项目位于 ,属于(城中心、次中心、城郊),周边配套及环境情况:(周边医院、学校、单位、商超、交通、绿化等情况介绍) 。
主要销售对象: 。
项目共分 期开发,共建设 栋住宅楼,其中地上 层多层 栋,地上 层高层 栋,共计住宅 户;于 年 月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地基阶段、主体过半、主体封顶、外墙装修、内部装修、道路硬化) 。
2.本次申报情况
本次申报属 期工程,共建设 栋住宅楼。其中地上 层多层 栋,地上 层高层 栋,共计住宅 户。本期工程于 年 月开工建设,计划 年 月交付使用。
该公司提供的项目合作申请资料齐全、合法、有效。具体包括:开发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章程,以及不动产登记证(土地使用证)(是否办理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和期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以分公司开发建设的,需提供不可撤销担保授权书、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
3.本项目与其他银行合作情况:
4.该项目是公司成立以来第 个开发项目。
三、申报项目销售及市场预测情况
目前,我县(市、区)住宅房地产市场价格在 元/平方米,该项目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销售比例 %。项目销售收入预计 万元。
四、项目合作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1.由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交存不低于借款金额5%保证金;
2.密切关注该项目的施工进度、经营和财务状况,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我们将按照中心规定督促公司在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及时办理借款人的房屋产权证及房产抵押手续。
五、项目合作建议
此报告是按照中心规定,根据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资料,经我管理部审慎调查、核实、分析和整理后完成的,报告反映了房地产公司及项目最主要、最基本的信息。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向管理部提出关于 项目的合作申请,拟同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合作期限 年。
调查人: 管理部负责人:
管理部(公章)
年 月 日